便携式计算机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便携式计算机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HHHTSZC-HT-2024-******

二、合同名称:呼和浩特市职业病防治院便携式计算机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DD-2024-******

四、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职业病防治院采购订单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呼和浩特市职业病防治院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石羊桥南路71号

联系方式:151*****169

供应商(乙方):内蒙古迅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锡林南路恒盛广场706-1

联系方式:158*****66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采购笔记本电脑 9(台) ¥7,500.00 ¥67,500.00 H3CBook F14 G2P D2000/16GB/512GB SSD/JM9100M 2G/WIFI 6/2240*1400/65W Type C/65Wh/720P/背光键盘/UOS/Support Assist/FingerPrint/灰色/3Y 1、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是原装正品,同一批次生产的全新未拆封正品,保修需与采购要求一致,所有配置为出厂标配,不允许任何形式的拆改配,验货时需供货商拆卸包装箱一机一验,同时拨打官方400/800核实参数配置,确保整机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原厂商具备ISO*****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证书;原厂商具备IECQ QC******有害物质管理体系证书;原厂商具备ISO *****应急预案管理能力评价认证证;原厂商具备ISO*****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证书。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2、供应产品需完全满足询价中要求的详细参数,按采购需求提供针对本参数的真实佐证材料盖章上传附件,如提交虚假或者伪造材料进行响应,造成的一切后果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交付,如因缺货断货等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无法按时、按需、按质供货交付的,采购人将报请相关部门,追究供应商相对应的责任; 4.中标供应商需免费送货、安排驻场工程师安装医院医疗软件安装、调试完成方能进行验收。

合同金额: 67,5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万柒仟伍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1月28日至2025年11月28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1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呼和浩特市职业病防治院便携式计算机采购合同.pdf

呼和浩特市职业病防治院

2024年11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便携式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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