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D级校舍改造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连平县D级校舍改造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连平县D级校舍改造项目
标段(包)名称 连平县D级校舍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公示标题 连平县D级校舍改造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 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 2024-11-28 10:25:41
公示结束时间 2024-12-02 23:59:59
公示发布时间 2024-11-28 10:25:41
公告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408-******-04-01-******

投资项目名称

连平县D级校舍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连平县D级校舍改造项目

标段(包)名称

连平县D级校舍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公示名称

连平县D级校舍改造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4年11月27日

评标情况

投标单位

综合得分

排名

(主)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成)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96.79

1

(主)中铁市政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成)江苏数智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76.16

2

(主)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成)同创鸿源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71.34

3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主)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成)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建安工程费报价下浮率:0.05%、设计费报价下浮率:0.05%

质量承诺

(1)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2)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工期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60天,其中:(1)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15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施工工期:345 天(以建设单位发出的进场通知书次日或开工通知书指定之日算起)。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施工项目负责人: 许广青

设计项目负责人:白石磊

资质资格

施工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143*****021*****

设计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202*****856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详见公开投标文件

业绩情况

/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主)中铁市政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成)江苏数智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建安工程费报价下浮率:0.01%、设计费报价下浮率:0.01%

质量承诺

(1)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2)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工期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60天,其中:(1)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15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施工工期:345 天(以建设单位发出的进场通知书次日或开工通知书指定之日算起)。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施工项目负责人:元鑫

设计项目负责人:陈凯

资质资格

施工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131*****023*****

设计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202*****867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详见公开投标文件

业绩情况

/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主)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成)同创鸿源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建安工程费报价下浮率:0.02%、设计费报价下浮率:0.02%

质量承诺

(1)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2)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工期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60天,其中:(1)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15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施工工期:345 天(以建设单位发出的进场通知书次日或开工通知书指定之日算起)。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施工项目负责人:冯波

设计项目负责人:贺小芳

资质资格

施工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161*****020*****

设计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201*****510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详见公开投标文件

业绩情况

/

异议受理部门

连平县教育局

联系地址

连平县元善镇教育路23号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颜女士

联系电话

0762-*******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连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62-*******

联系地址

连平县元善镇环城北路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11月29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24年12月2日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评标报告及投标文件(公示).rar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D级校舍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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