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示
投诉处理结果公示
二、项目名称:岳池县第一中学2024年秋校服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华艺达光迅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高车一路66号附3号
被投诉人1:四川省岳池县第一中学
地址:岳池县朝阳街道办银城南路518号
被投诉人2:岳池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岳池县吴雪艺术中心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4年9月23日,岳池县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四川省岳池县第一中学岳池一中设施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2024年11月18日,岳池县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四川省岳池县第一中学岳池一中设施设备购置项目结果公告,公告载明:“终止原因: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废标。”。
投诉事项1:未依法选择评标方法。
投诉事项2:付款条件安排不合理。
投诉事项3: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4:未依法设置评分因素。
投诉事项5:未依法设置评分因素。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至投诉事项5均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驳回投诉事项1至投诉事项5。
岳池县财政局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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