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
采购人(甲方):大庆市农业农村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大庆市让胡路区南平街10号
联系方式:0459-*******
供应商(乙方):大庆市万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庆市让胡路区世奥中心B座1303/1001室
联系方式:139*****188
原合同变更条款号:第四章第五条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市农技中心乘风庄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 | 7(月) | ¥10,000.00 | ¥70,000.00 | 一是中心办公场所、职工食堂和室外等多处照明设施,照明灯完好率不低于95%。门窗设施,室内供热、暖气罩、扣棉板、地砖等功能保障设施及卫生间供排水零部件设施,均由乙方负责免费维护维修及更换。小配件由乙方提供并安装,比较大的配件由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型号和数量等要求购买,由乙方负责安装。急修不过夜,小修随叫随到,并做好报修维护记录。二是办公楼公共设施共用部位地面、楼梯、扶手、暖气片保洁,走廊及其玻璃、会议室及其玻璃、卫生间及其玻璃、洗手盆洗手台及其镜子、拖布池垃圾桶及其周边下水的保洁,冬季院内楼前沥青硬化地面及时清雪,清雪时限:以雪停时间算起,小雪不超过8小时,中雪不超过24小时,大到暴雪不超过48小时。保证公共场所地面、楼梯、扶手、走廊等地面无纸屑及明显砂石、泥土;所有窗户玻璃及时擦拭,春季应在4月中下旬第一次擦玻璃,秋季应在10月中上旬最后一次擦玻璃,期间擦玻璃应不少于两次;厕所每日冲洗、消毒、除臭,洗手间每日清扫、擦拭、消毒,及时清倒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三是房屋外观设施保持完好及正常使用,及时疏通办公楼、食堂下水管道,及时清理院内沉井和马葫芦内垃圾,保证下水畅通,按时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和记录。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向甲方提出建议,根据甲方的要求组织好维修。四是对院内树木、花卉定期进行修剪、养护,根据杂草生长情况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保持地面平整、整洁,预防和防治花草树木病虫害。五是加强中心办公场所安全保卫工作和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和干部职工人身及财产安全。六是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制度健全。积极配合农技中心迎接上级有关部门相关检查和验收等工作。七是对共同设施设备进行日常检查、管理和维修养护(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并建立设备设施台账,做好设备、设施运行检修记录。对所负责的事项因处理不到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按价赔偿。 |
合同金额: 7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乘风庄南平街10号
采购方式:服务工程超市
2024年11月25日
2024年11月25日
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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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农业农村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25日
标签: 物业管理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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