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证券集中交易等系统升级上海ETF份额合并优化等功能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华安证券集中交易等系统升级上海ETF份额合并优化等功能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华安证券集中交易等系统升级(上海ETF份额合并优化等功能)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HAHZB********
项目周期:120天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04日
开标日期: 2024年11月26日
华安证券集中交易等系统升级(上海ETF份额合并优化等功能)改造项目评标工作已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深圳华锐分布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上海金仕达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名称: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紫云路1018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211号香枫创意园A座3楼
项目负责人:尹工 、徐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0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联系人:尹工,联系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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