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026年法律服务集中公开询比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2025年-2026年法律服务集中公开询比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5年-2026年法律服务集中公开询比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5年-2026年法律服务集中公开询比项目(项目编号:09-02-04D-2024-D-A*****)评审委员会按照询比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的评审,评审结果如下:

(一)成交候选人情况:

1. 第一成交候选人

(1) 单位名称: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

(2) 响应报价:诉讼或仲裁(包含执行)—代理服务费比例加权综合不含税单价合计0.04元,追欠律师函费加权综合不含税单价10元,基本办案费加权综合不含税单价合计150元,税率6%

2. 成交候选人

(1) 单位名称: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2) 响应报价:诉讼或仲裁(包含执行)—代理服务费比例加权综合不含税单价合计0.06元,追欠律师函费加权综合不含税单价20元,基本办案费加权综合不含税单价合计240元,税率6%

3. 成交候选人

(1) 单位名称: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2) 响应报价:诉讼或仲裁(包含执行)—代理服务费比例加权综合不含税单价合计0.06元,追欠律师函费加权综合不含税单价20元,基本办案费加权综合不含税单价合计300元,税率6%

(二)否决响应情况

(1)北京嘉潍律师事务所:因提供的有效业绩标的金额不足300万,不满足“询比文件第一章询比公告 ★2.供应商资格要求2.3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合同或订单的签署日期为2021年1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日前(不含询比公告发布当日)的同类项目(债务追讨专项诉讼(仲裁)法律服务)同类业绩,胜诉案例标的累计金额不少于300万元......”因此被否决响应。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因不满足商务规范书点对点应答要求,不满足“询比文件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3)供应商应对每一款作出明确答复,应答时只能使用“满足”或“不满足”,除此以外的任何应答均视为不满足。对于供应商认为满足并优于的条款,供应商应答“满足”,并解释说明优于的具体程度;对于不满足的,供应商应指明不满足的内容并进行解释说明。详见★附件3:商务规范书”因此被否决响应。

(3)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因提供的有效业绩标的金额不足300万,不满足“询比文件第一章询比公告 ★2.供应商资格要求2.3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合同或订单的签署日期为2021年1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日前(不含询比公告发布当日)的同类项目(债务追讨专项诉讼(仲裁)法律服务)同类业绩,胜诉案例标的累计金额不少于300万元......”因此被否决响应。

(4)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因提供的分项报价超限价,不满足“询比文件 第一章:询比公告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1.8★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供应商响应报价或评审委员会按询比文件的要求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超过最高响应报价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因此被否决响应。

(5)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因提供的分项报价超限价,不满足“询比文件 第一章:询比公告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1.8★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供应商响应报价或评审委员会按询比文件的要求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超过最高响应报价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因此被否决响应。

(6)北京市大地律师事务所:因人员未提供社保证明,不满足“第一章:询比公告 ★2.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总人数不低于3人律师服务团队,包括项目经理1名和至少2名团队服务人员,律师服务团队至少2名执业律师,且至少1名律师执业年限不低于5年,提供服务团队《人员信息表》。注1:须提供上述要求的《人员信息表》并注明人员类型(项目经理和团队服务人员),执业年限以律师资格证颁发之日起计算。注2:须提供上述人员的距离响应截止日所在月份前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供应商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因此被否决响应。

公示期: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2日。

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电信集团采购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等企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供应商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乔兆发,177*****894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经理,010-********

询比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8日


查看附件或报名来源: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DeclareDetails?id=462*****845********&type=7&docTypeCode=ResultAnnounc
,北京市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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