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家庵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田家庵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2024年4月1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第十八届区人民政府第87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保留继续有效的文件24件、予以修改2件、废止和失效2件,现予以公布。
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对予以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根据本通知修改后的内容执行。
附件:1.继续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4件)
2.予以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
3.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2024年11月28日
附件1:
继续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发文字号 |
1 | 关于印发田家庵区人民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田政〔2009〕70号 |
2 | 田家庵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决策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 | 田政〔2009〕110号 |
3 | 关于印发田家庵区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工作方案的通知 | 田政办〔2010〕103号 |
4 | 关于实行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定期报告和日常监管信息管理制度的通知 | 田政办〔2011〕57号 |
5 | 关于印发田家庵区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田政办〔2012〕84号 |
6 | 关于印发田家庵区区级预算单位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田政〔2014〕18号 |
7 | 关于印发田家庵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田政〔2014〕20号 |
8 | 关于印发田家庵区“四上”企业统计补助办法的通知 | 田政办〔2014〕67号 |
9 | 关于印发田家庵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 田政办〔2014〕86号 |
10 |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 | 田政办〔2015〕13号 |
11 | 田家庵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政府系统重点领域廉政建设的实施办法 | 田政〔2017〕46号 |
12 | 田家庵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 | 田政〔2017〕87号 |
13 | 关于进一步规范区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办理工作的通知 | 田政办秘〔2017〕116号 |
14 | 关于印发田家庵区外贸进出口奖励办法的通知 | 田政办〔2019〕5号 |
15 | 关于印发田家庵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 田政办﹝2019﹞10号 |
16 | 关于印发田家庵区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 | 田政办〔2020〕3号 |
17 | 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田政办〔2020〕4号 |
18 | 关于印发田家庵区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田政办〔2020〕7号 |
19 | 关于印发田家庵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田政办〔2020〕10号 |
20 |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 田政办秘〔2020〕47号 |
21 | 关于印发田家庵区支持质量品牌战略奖励办法的通知 | 田政办〔2021〕4号 |
22 | 田家庵区实施规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发展三年倍增行动方案 | 田政办秘〔2023〕16号 |
23 | 田家庵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 田政办秘〔2023〕17号 |
24 | 田家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田家庵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田政办秘〔2024〕4号 |
附件2:
予以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一、田家庵区实施“两强一增”行动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奖补办法(田政〔2022〕67号)
将文中第五条第二款:“在我区注册且产品主要生产线设在我区的农机企业”修改为:“在我区开展经营活动的农机企业”。
二、关于印发《田家庵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田政〔2023〕33号)
将文中第六条第四款、第五款合并修改为“(四)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标准制定、品牌影响力、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达到市内外领先水平”,该条第六款、第七款顺延为第五款、第六款,其他内容不变。
附件3:
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发文字号 |
1 | 关于印发加强田家庵区民生工程资金审计监督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田政办〔2008〕57号 |
2 | 田家庵区人民政府关于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实施意见 | 田政〔2018〕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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