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标识标牌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标识标牌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家具和用具/家具/其他家具

采购单位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行政区域 上海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28日 17:01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蔡宏宇、陈锦华、李丹
总成交金额 ¥97.******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鲍伟平、温婧娴
项目联系电话 021-********、021-********
采购单位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9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老师 021-********
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鲍伟平、温婧娴 021-********、021-********
附件:
附件1 中小型企业声明函-上海步景标识有限公司.pdf
附件2 PCMET-241JXC1250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标识标牌采购项目发售稿11-15.pdf

一、项目编号:PCMET-241JXC1250(招标文件编号:PCMET-241JXC1250)

二、项目名称: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步景标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沙河路66号B栋320室

中标(成交)金额:97.******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上海步景标识有限公司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蔡宏宇、陈锦华、李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中所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取。服务费本身不足8000元按照8000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如对本次结果有异议,请于结果公布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鲍伟平,电话:021-********)提出质疑。

推荐理由:本项目经评审委员会成员独立打分并汇总,推荐综合得分(90.33分)排名第一的上海步景标识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单位。

在此,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和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表示衷心的感谢!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988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            

联系方式:鲍伟平、温婧娴 021-********、0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伟平、温婧娴

电 话:  021-********、02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标识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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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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