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2024(顾)第0241

二、合同名称: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三、项目编号:510*****210*********[2024]*****

四、项目名称:法律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市金牛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科南二路77号

联系方式:189*****728

供应商(乙方):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泉街道

联系方式:152*****56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成都市金牛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常年法律顾问采购项目 1(项) ¥398,000.00 ¥398,000.00 (一)服务内容 1.提供法律咨询; 2.代理采购人参加法律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执行,以及采购人在建设工程复工复产、房屋管理、交通管理等方面涉及的重大非诉讼案件(另行签订合同约定); 3.对采购人的重要工作和重大决策进行法律论证,对采购人拟发布的重要规范性文件提出法律建议,协助采购人审查重大的经济(合作)项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件,对涉外文书、招投标合同进行把关,签字确认; 4.对于采购人的各科室工作进行风险防范梳理和评估,提出风险防范管理的建议或意见; 5.对采购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进行相关法律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 6.协助采购人完成其他法律咨询服务。 (二)服务要求 1.定期主动到采购人处了解采购人的法律需求; 2.成交供应商律师可采取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面等工作方式,自行合理安排盖章时间及地点,及时完成采购人要求的服务工作; 3.如因采购人要求的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及紧急性需要,供应商律师可至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合适地点为采购人工作,但采购人为成交供应商提供合理的工作条件及安全的工作环境,采购人承担相应的费用; 4.供应商律师必须保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采购人的工作秘密; 5.供应商需为本项目指派律师2名,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年限不少于3年(提供人员配置表及相应人员经年检合格的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合同金额: 398,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玖万捌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0月12日至2025年10月09日

履约地点:金科南二路77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0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024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四川盛豪)第二年合同.pdf

成都市金牛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4年11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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