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甲方):成都市金牛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科南二路77号
联系方式:189*****728
供应商(乙方):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泉街道
联系方式:152*****562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成都市金牛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常年法律顾问采购项目 | 1(项) | ¥398,000.00 | ¥398,000.00 | (一)服务内容 1.提供法律咨询; 2.代理采购人参加法律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执行,以及采购人在建设工程复工复产、房屋管理、交通管理等方面涉及的重大非诉讼案件(另行签订合同约定); 3.对采购人的重要工作和重大决策进行法律论证,对采购人拟发布的重要规范性文件提出法律建议,协助采购人审查重大的经济(合作)项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件,对涉外文书、招投标合同进行把关,签字确认; 4.对于采购人的各科室工作进行风险防范梳理和评估,提出风险防范管理的建议或意见; 5.对采购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进行相关法律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 6.协助采购人完成其他法律咨询服务。 (二)服务要求 1.定期主动到采购人处了解采购人的法律需求; 2.成交供应商律师可采取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面等工作方式,自行合理安排盖章时间及地点,及时完成采购人要求的服务工作; 3.如因采购人要求的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及紧急性需要,供应商律师可至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合适地点为采购人工作,但采购人为成交供应商提供合理的工作条件及安全的工作环境,采购人承担相应的费用; 4.供应商律师必须保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采购人的工作秘密; 5.供应商需为本项目指派律师2名,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年限不少于3年(提供人员配置表及相应人员经年检合格的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
合同金额: 398,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玖万捌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0月12日至2025年10月09日
履约地点:金科南二路77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024年10月10日
2024年11月29日
合同附件:
成都市金牛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4年11月29日
标签: 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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