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万吨/年硫磺制20%发烟硫酸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预中标结果

36万吨/年硫磺制20%发烟硫酸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预中标结果

2016/11/16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己内酰胺二期暨升级改造  

项目36万吨/年硫磺制20%发烟硫酸项目设计采购施工  

(EPC)工程总承包的评标结果公示  

河南中平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己内酰胺二期暨升级改造项目36万吨/年硫磺制20%发烟硫酸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1、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己内酰胺二期暨升级改造项目36万吨/年硫磺制20%发烟硫酸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编号:ZPZB-161109-Z039  

公示日期: 2016年11月16日至 2016年11月21日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化工产业集聚区,本次招标工程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己内酰胺二期暨升级改造项目36万吨/年硫磺制20%发烟硫酸装置,年操作时间按7200小时设计。年连续稳定运行时间不低于8000小时,计划建设工期15个月。  

招标范围:36万吨/年硫磺制20%发烟硫酸装置工艺包采购(含专有技术),装置基础设计、详细设计、设备及主要材料采购(含现场设备制作)、仪表控制系统、技术服务、项目施工、试车、试运行及验收、转化催化剂的足量供给、培训和特种设备取证等,其它所有为成功建设此工程而需要的EPC工程总承包工作量。  

所包含的主要内容有:   

(1)主生产装置(熔硫精制(固体硫磺的熔化、过滤及储存)、焚硫转化(液硫焚烧、二氧化硫的转化,含余热回收系统)、干燥吸收(空气干燥及三氧化硫的吸收)、低温位余热回收系统、尾气吸收系统、熔硫废气清洗系统;储运装置(固硫库(固体硫磺的储存和输送)、罐区、装卸站)、公用工程装置(风机房、循环水站、控制室、配电室等)以及室外工程等。其中控制室利用已建的南区分析控制楼;配电室利用已建的南区变配电所。  

除循环水外公用工程由外管网统一考虑到装置界区,包括:消防水、工厂风、仪表风、蒸汽、脱盐水、生产水、生活水、蒸汽冷凝液等。  

(2)服务性工程:总图工程(考虑装置界区内地坪、道路、水沟、土石方的处理);提供开车转化催化剂的初装量并保证催化剂有稳定的供给渠道,催化剂厂家应免费提供装置生产所需的技术服务和运行优化服务。  

(3)其他工程:装置界区内用电系统及主接线系统;界区内总平面布置;界区内地上管网、给排水系统;冷凝液集中回收外送系统(装置内实现气液分离);安全、消防、仪表、联锁、事故处理、监控、电气(南区变电所内高低压成套设备、UPS、EPS、直流系统、微机保护系统及现场照明灯具本体由业主负责采购和供货)、通信、检测及报警、扩音对讲等系统;建(构)筑物、道路、排污系统、接地及照明系统等。  

其中给排水系统包含:装置内给排水、装置区与厂区管网连接给排水(不限于界区外1米)。  

消防系统:装置内消防系统。  

污水:工艺污水上管架去污水处理,隔油池及初期雨水池提升上管廊。生活污水与生产污水分开,生活污水送出装置界区外。  

生产水、生活水埋地敷设。  

雨水:后期雨水自流至厂区的雨水系统。  

(4)设计规模  

装置按下述规模设计:  

硫磺制酸,按年产36万吨20%发烟硫酸,产品规格104.5%的发烟硫酸(含20%游离SO3),年操作时间7200小时设计。年运行时间不低于8000小时,并负责提供本工程报批用的6个设计专篇,化工生产装置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  

配合总体院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3、中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中标公告于2016年11月16日同时发布4、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6年11月9日上午9:00  

评标地点:平顶山神马大酒店二楼会议室   

5、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华美实业有限公司、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投标报价: ********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 ********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浙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上海奥格利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华能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投标报价: ********0元  

6、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赵安福 张白玉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湛河南路东段(湛南路诚朴路口东300米)  

邮政编码:467000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采购单位: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平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6日  

标签: 总承包 硫酸 硫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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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平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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