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西安高新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年度法律顾问服务及某项目专
项法律服务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LZBD2024-1771)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2月2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西安高新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年度法律顾问服
务及某项目专项法律服务采购:
1、成交候选人基本情况
成交候选人第1名: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投标报价:180000.00元,质
量:符合国家、地区、行业标准及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
日历天:
成交候选人第2名:北京天达共和(西安)律师事务所,投标报价:192000.00
目管理
元,质量:符合国家、地区、行业标准及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工期/交货期/服
务期:365日历天:
成交候选人第3名: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投标报价:180000.00元,质
量:符合国家、地区、行业标准及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365日历天:
2、成交候选人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成交候选人(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的项目负责人:王胜兵,律师执业资格证,
执业证号:16101200810135326:
成交候选人(北京天达共和(西安)律师事务所)的项目负贵人:庞国峰,律
师执业资格证,执业证号:16101201610554722:
成交候选人(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的项目负责人:颜羽,律师执业资格证,
执业证号:11101199511568901;
3、成交候选人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成交候选人(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成交候选人(北京天达共和(西安)律师事务所)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磋商
文件要求:
成交候选人(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4、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成交候选人(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的评标情况:\
成交候选人(北京天达共和(西安)律师事务所)的评标情况:\
成交候选人(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的评标情况:\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磋商的单位。2、提出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
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
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3.3相关证明材料:3.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
单位公章。4、异议送达地点: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建朋联
系电话:029-88228899-645
三、其他
服务期均为: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期限:365天;某项目专项法律服务的期限
至项目完成之日止。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高新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贵任公司相关
职能部门。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安高新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都市之门B座1801室
联系人:董部长
电话:029-81118839
招标代理机构: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
联系人:葛元庆、王建朋
电话:029-88228899-645
电子邮件:SXLHZB004@163.com
招标人或代机构主要道
(签名)
际人代其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