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全域0.5米分辨率卫星影像获取与数据处理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公告
辽宁省全域0.5米分辨率卫星影像获取与数据处理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公告
辽宁省全域0.5米分辨率卫星影像获取与数据处理采购项目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29日
一、合同编号: JH24-******-*****-002-01
二、合同名称: 政府采购合同02包
四、项目名称: 辽宁省全域0.5米分辨率卫星影像获取与数据处理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昆山东路28号国大酒店A座
联系方式: 024-********
供应商(乙方): 二十一世纪空间技术应用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建材城东路26号
联系方式: 186*****790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获取辽宁省西部作业区0.5米分辨率卫星影像,包含朝阳市、阜新市、葫芦岛市、锦州市、营口市、盘锦市、大连市,面积约7.35万平方公里。卫星影像获取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10月31日,其中大连市任务区和海岛任务区需在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数据获取工作,其他任务区需在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数据获取工作。
履约要求: (一)影像要求 (1)区域和面积:02包:面积7.35万平方公里; (2)影像分辨率:全色波段优于0.5米(含0.5米)星下点数据。全色和多光谱遥感影像数据为同一探测器同步接收。 (3)波段数:具有全色波段和红、绿、蓝、近红外4个标准多光谱波段。 (二)影像质量要求 ⑴相邻景影像之间的重叠应不少于4%,特殊情况下不少于2%; ⑵影像层次丰富,纹理细节清晰,色调均匀正常,反差适中,无明显噪声、斑点、坏线、接痕和变形,且城区建筑无异常高亮;无明显光谱溢出、数据质量不稳定和掉线等各种质量问题。 ⑶单景卫星影像云量低于10%,重点区域低于5%且不能覆盖重要地物; ⑷侧视角:山地、高山地不应大于20°,平地、丘陵地不应大于25°; ⑸任务区不得存在烟、云、雪等绝对漏洞。 (五)数学基础:投影方式:UTM投影,坐标系:WGS84。 (六)数据共享要求: 辽宁省全域0.5米分辨率卫星影像获取与数据处理采购项目,当中标供应商在特殊情况下,有少部分影像不能覆盖(或不能提供满足要求的影像数据),而其他中标供应商有能满足要求的数据,为充分保障项目执行,以平等合作、共享服务为原则,对各标段供应商要求如下: 1)按中标价格向本项目其他中标供应商提供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的相关卫星影像数据; 2)对其他中标供应商任务区进行数据提供时,具体如下: ①如果提供存档数据,按照最小起订面积25平方千米(边长不少于5km×5km的矩形)或不少于规则的标准景的1/2景的数据采购标准,进行卫星影像数据销售共享; ②如果提供编程数据,按照最小起订面积100平方千米,进行卫星影像数据销售共享。 3)所提供的卫星影像数据必须全部满足本项目合同要求的分辨率、云量、侧视角等相关所有技术指标要求; 4)向其他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卫星影像数据时效性须满足合同及客户要求,在需求确认下单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交付; 5)当甲方对该卫星影像数据质量提出问题时,提供共享数据的供应商无条件配合完成影像数据更换及所有售后相关问题。
履约期限: 当项目完成第二次阶段验收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履约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 2024年10月17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辛福成 徐光霞 周凤宝 任雪莲 鹿罡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已完成辽宁省西部作业区0.5米分辨率卫星影像,包含朝阳市、阜新市、葫芦岛市、锦州市、营口市、盘锦市、大连市,面积约7.35万平方公里卫星影像获取,并提供给下一工序进行影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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