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服饰产业城职工食堂公开招租公告交易公告
西部服饰产业城职工食堂公开招租公告交易公告
渠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关于四川恒基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西部服饰产业城职工食堂公开招租公告
四川恒基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下简称“恒基公司”)拟将西部服饰产业城职工食堂1-2层委托给渠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外公开招租,兹邀请符合本次公开招租要求的意向承租人参加竞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方式
本次将西部服饰产业城职工食堂1-2层,分2个标段公开招租,按照相关程序以网上报名、网上缴纳竞租保证金,现场公开竞价方式进行。
二、意向承租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竞租方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竞租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竞租方为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应提供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二)承租人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第三方,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2月16日 9时至9时30分。
(二)资料递交要求:资格审查当日,出租方应当现场接收资格审查资料,已在渠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提交申请的意向承租人须在9:30时之前将竞租资格审查所需资料(申请资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所有资料应加盖鲜章。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应加盖骑缝章。)现场提交至渠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竞价室。
(三)需提交资格审查资料:
1.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租赁申请书(见附件一)。
(2)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意向承租人委托他人代为竞租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中打印的竞租保证金交纳凭证。
(6)承诺承租资产的用途必须根据资产现状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经营黄、赌、毒及违法行业,不得经营对周边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有重大影响或环境污染的项目(提供承诺函并加盖鲜章)。
(7)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条件相关资料。
2.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租赁申请书;(见附件一)
(2)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
(3)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
(4)意向承租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5)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中打印的竞租保证金交纳凭证。
(6)承诺承租资产的用途必须根据资产现状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经营黄、赌、毒及违法行业,不得经营对周边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有重大影响或环境污染的项目(提供承诺函并加盖鲜章)。
(7)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条件相关资料。
3.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租赁申请书(见附件一)。
(2)意向承租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意向承租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4)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中打印的竞租保证金交纳凭证。
(5)承诺承租资产的用途必须根据资产现状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经营黄、赌、毒及违法行业,不得经营对周边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有重大影响或环境污染的项目(提供承诺函并加盖鲜章)。
(6)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条件相关资料。
(四)意向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意向竞租。
(1)逾期未在网上提交租赁申请的。
(2)未按要求交纳竞租保证金的。
(3)现场未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查相关资料的。
(五)意向承租人须通过资格审查才能参与竞租。
四、招租期限、租金收取办法、竞价方式和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一)招租标的及起租价:
标段号 | 商业名称 | 坐落 位置 | 层数 | 建筑面积(㎡) | 月租金起租价 (元/㎡) | 年租金起租价(元) | 竞租保证金(元) | 备注 |
标段1 | 西部服饰产业城职工食堂 | 渠县返乡创业孵化基地二期一批次AB区 | 第1层 | 2750 | 2.2 | |||
标段2 | 西部服饰产业城职工食堂 | 渠县返乡创业孵化基地二期一批次AB区 | 第2层 | 2937.34 | 1.5 |
(二)租金收取办法
1.租金按年支付,按“先交租,后使用”的原则,承租方应在《西部服饰产业城职工食堂租赁合同》生效之日缴纳首年租金,出租方在收到租金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资产。
2.出租期限3年以内的(含3年),租金不递增。
(三)租赁期限:3年,一年一考核,若考核不合格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竞价方式
1.本次竞租设有中标底价。竞租时,意向承租人需在招租起租价的基础上,每次按1000元或1000元的整倍数竞价,最终报价高者且不低于竞租底价的意向承租人成交,当场宣布,并在成交当日与出租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2.凡参加本次竞租的意向承租人须认可本公告对应标的资产招租起租价,并现场予以响应。
3.若单个竞租标的资产的全部竞价均底于竞租底价,该标的资产本次竞租视为流标。
(五)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交易双方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西部服饰产业城职工食堂租赁合同》。租金按“先交租,后使用”的原则,承租方应在《西部服饰产业城职工食堂租赁合同》生效之日缴纳首年租金,出租方在收到租金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资产。
五、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公告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天计算,自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15日17时00分止。
六、网上报名、竞租保证金的缴纳及资格审查时间、竞价时间、地点。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15日17时00分止。
(二)竞租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5日17时00分(以渠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确认到账为准)。
(三)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2月16日9时至9时30分。
(四)竞价时间:2024年12月16日10时。
(五)电子竞价地点:渠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竞价室。
竞租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支付,须以转账方式转入渠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指定账户。
银行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渠县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渠县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渠县支行
户 名: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专户
账 号:系统自动生成
特别提示:意向承租人在网上提出租赁申请前,必须先登录渠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查阅网上操作指南并完成网上注册、网上报名、网上交纳竞租保证金等相关流程,登录网址是(http://www.dzggzy.cn/qxweb/qxweb)。
七、其他事项
(一)竞租保证金
1.意向承租人按上述表格对应栏缴纳竞租保证金。
2.若竞租未成功,未中标的承租人竞租保证金按原渠道全额无息退还;若竞租成功,中标人凭的竞租领证金不退还,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事后由县交易中心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以下情形之一者,竞租保金不予退还
1.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
2.意向承租人互相串通恶意压价的。
3.意向承租人未认可本项目招租底价的。
4.若竞租成功后,承租人不按时签订成交确认书或不按时签订租赁合同的。
5.意向承租人与承租人不一致的。
6.意向承租人不按出租方规定时间参与现场竞租的。
(二)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按成交年租金总额的30%进行缴纳但不得低于10万元。若中标人竞租保证金转入出租方后,竞租保证金未达到履约保证金金额,承租方须补足履约保证金,在《西部服饰产业城职工食堂租赁合同》签定之日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由出租方在租赁期限届满且承租方无违约责任情况下3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三)物业管理费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按0.8元/月/每平米缴纳物业管理费,由出租人负责收取物业管理费幷提供物业服务。
八、特别声明
(一)承租方应于租赁期满后10日内将己方物品搬出租赁场地,承租方逾期拒不搬出己方物品的视为放弃对该物品的所有权,出租方有权任意处置滞留于租赁场地的承租方物品。
(二)意向竞租人进入招租会现场后,则已表明完全了解标的,并对自己参加报价的行为负全部责任。
(三)不明事项必须在报价前了解清楚,不按约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违约自动放弃。
(四)报名后逾期未参加现场竞标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联系方式:
出租方:四川恒基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3*****136
交易机构:渠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818-*******
渠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4年 11月29日
附件一:
租赁申请书
四川恒基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经认真阅读贵司招租公告等相关资料,并对标的资产实地察看后,我方完全接受并愿意遵守公告中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告及标的现状无异议。
我方已按要求登录渠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完成网上注册、网上报名等相关流程, 我方愿意按招租公告的规定,交纳 标的资产的竞租保证金¥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现我方正式申请参加于 年 月 日上午 时 分(北京时间)在渠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报价室举行的公开招租电子竞价会。
我方保证严格遵守电子竞价会场纪律和完全履行招租公告所载意向承租人的全部义务。若我方在公开招租中以及电子竞价成交后,出现不能按期付款或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愿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特此申请。
意向承租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委托受托人:(签名或签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明: (意向承租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中的资产电子竞价招租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电子竞价、签订成交确认书、租赁协议以及执行协议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授权代表:
日 期:202 年 月 日
附件三:
租赁成 交 确 认 书
在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止渠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举办的四川恒基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部服饰产业城职工食堂公开招租活动中, 竞得标的编号为 。现将有关事项确认如下:
该标的位于 ,编号 ,层数 ,面积 平方米。
交易双方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西部服饰产业城职工食堂租赁合同》。租金按年支付,按“先交租,后使用”的原则,承租方应在《西部服饰产业城职工食堂租赁合同》签订10日内一次性全额支付首年租金,出租方在收到租金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资产。不按期签订《西部服饰产业城职工食堂租赁合同》和缴纳租金的,视为竞租人放弃竞得资格,所支付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成交确认书一式三份。出租方和承租方各执一份,渠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存档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特此确认。
出租人:四川恒基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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