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绩效分级第三批企业评定结果的公示
关于常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绩效分级第三批企业评定结果的公示
为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根据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及《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重点行业企业提效减污“创 A 创 B”专项行动的通知》(湘环办〔2024〕73 号)等文件要求,常德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全市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绩效分级评定工作,通过企业自主申报,市、县两级初审,拟推荐至省生态环境厅审核的绩效引领性企业2家,市级评定C级企业1家,现对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9日—12月5日。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经举报核实,进行降级处理。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绩效分级名单将会根据企业污染治理绩效水平进行动态调整,对发现企业有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行为的,或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日常执法中被发现达不到相应级别指标要求的,或在重污染天气期间未按要求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的,进行降级处理;对完成深度治理改造、污染治理绩效水平有所提升的,可以提出提级申请。
附件:1.2024年常德市拟报送省厅审核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绩效分级提级企业名单.docx
2.2024年常德市市级评定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绩效分级提级企业名单.docx
联系人:周若琛, 联系电话:158*****740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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