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十七次施工分包商选择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
2024年第十七次施工分包商选择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
各相关应答人:
天津三源电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光达分公司2024年第十七次施工分包商选择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
分标编号 | 包号 |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
001-劳务分包 | 包1 | 中原豫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001-劳务分包 | 包2 | 天津如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001-劳务分包 | 包3 | 天津如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001-劳务分包 | 包4 | 华夏天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001-劳务分包 | 包5 | 中原豫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001-劳务分包 | 包6 | 伟博缘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001-劳务分包 | 包7 | 伟博缘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001-劳务分包 | 包8 | 天津电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001-劳务分包 | 包9 | 华夏天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001-劳务分包 | 包10 | 伟博缘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001-劳务分包 | 包11 | 伟博缘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001-劳务分包 | 包12 | 华夏天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001-劳务分包 | 包13 | 华夏天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001-劳务分包 | 包14 | 天津市渤海新能电力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001-劳务分包 | 包15 | 天津赢大科技有限公司 |
001-劳务分包 | 包16 | 天津赢大科技有限公司 |
001-劳务分包 | 包17 | 天津赢大科技有限公司 |
001-劳务分包 | 包18 | 天津赢大科技有限公司 |
001-劳务分包 | 包19 | 天津荣尧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001-劳务分包 | 包20 | 天津荣尧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001-劳务分包 | 包21 | 天津荣尧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001-劳务分包 | 包22 | 天津赢大科技有限公司 |
001-劳务分包 | 包23 | 天津赢大科技有限公司 |
001-劳务分包 | 包24 | 天津市盈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001-劳务分包 | 包25 | 天津市盈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001-劳务分包 | 包26 | 天津市盈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001-劳务分包 | 包27 | 天津赢大科技有限公司 |
001-劳务分包 | 包28 | 天津赢大科技有限公司 |
001-劳务分包 | 包29 | 天津市盈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001-劳务分包 | 包30 | 天津市盈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001-劳务分包 | 包31 | 天津市盈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001-劳务分包 | 包32 | 天津市盈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001-劳务分包 | 包33 | 天津市盈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001-劳务分包 | 包34 | 天津市越瑞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001-劳务分包 | 包35 | 天津如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001-劳务分包 | 包36 | 天诺津电建设发展(天津)集团有限公司 |
001-劳务分包 | 包37 | 天诺津电建设发展(天津)集团有限公司 |
注:001-劳务分包-包38,流包。
应答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采购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联系电话:022-********
联系邮箱:tjsyjfyf@163.com
2024年11月29日
标签: 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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