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综合观测点位-常规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维护项目-环境空气综合观测点位-常规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维护项目
环境空气综合观测点位-常规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维护项目-环境空气综合观测点位-常规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维护项目
一、合同编号: HT_SZCG**********-A
二、合同名称: 【初始合同】广东省深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环境空气综合观测点位-常规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维护项目
三、项目编号: SZCG**********
四、项目名称: 广东省深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环境空气综合观测点位-常规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维护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广东省深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 址: 深圳市梅坳七路八号
联系方式:0755-********
供应商(乙方):广州鋆达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谢村谢石公路66号伟康科创园E座E-8室
联系方式:136*****99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广东省深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环境空气综合观测点位-常规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维护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项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
合同金额:266.******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地点:深圳。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4-25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1-29
九、其他补充事宜:将原合同里技术服务内容中“财政性付款,分两次支付:合同签订后,自收到发票后15日内预付合同总价的 50 %,即人民币大写: 壹佰叁拾叁万贰仟伍佰元 整(小写:¥1,332,500.00元);项目全部完成并通过甲方组织的项目验收合格后,自收到发票后15日内付清余款。”,变更为“财政性付款,分三次支付:1)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总价的50%,即人民币大写: 壹佰叁拾叁万贰仟伍佰元 整(小写:¥1,332,500.00元);2)项目运行7个月并通过甲方组织的项目验收合格后,自收到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35%合同款项,即人民币大写: 玖拾叁万贰仟柒佰伍拾元 整(小写:¥ 932,750.00 元);3)项目全部完成,并通过甲方组织的项目验收合格,自收到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执行情况支付合同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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