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住房租赁补贴申领家庭保障资格复查结果的公示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住房租赁补贴申领家庭保障资格复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佛山市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佛建〔2021〕31号)等有关要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每次发放租赁补贴前,应当对补贴对象的住房、车辆、社会保险、租赁合同等情况再次审核,保障对象应按要求提交资料并配合审查工作。
现将2024年第三季度住房租赁补贴申领家庭保障资格复查结果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10天内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形式或到我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股反映。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地址:南海区天佑三路1号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联系电话:0757-********,联系邮箱:*********@qq.com)。
附件:2024年第三季度住房租赁补贴申领家庭保障资格复查结果.xlsx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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