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楼群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办公楼群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共福建省委老干部局办公楼群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中共福建省委老干部局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29日 18:18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石坚、丁岩、谢育超(采购人代表) | ||
总成交金额 | ¥22.******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林锦芬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中共福建省委老干部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6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潘先生/05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林锦芬/0591-********、******** | ||
附件: | |||
附件1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一、项目编号:FJGC-FS-C-2024-368(招标文件编号:FJGC-FS-C-2024-368)
二、项目名称:中共福建省委老干部局办公楼群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州远迅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西庄1号福州金城民营工业集中区配套设施项目1#综合楼4层4C-1
中标(成交)金额:22.******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福州远迅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 中共福建省委老干部局办公楼群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 电梯维保服务 | 对每台电梯的设备环境、使用频率进行分析,制定长期计划,进行科学的保养。 | 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服务期三年 | 详细维保内容按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最新文件要求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石坚、丁岩、谢育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一次性向采购人收取3500元整。2.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开户名: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账号:3500 1610 0070 5253 0977。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1.1供应商资格审查: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经磋商小组评议,审查情况如下:
(1)福建金诚精良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响应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描述“……中共福建省委老干部局办公楼群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根据磋商文件3.1资格标准3.1.8条款:“……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应对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模板,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的规定,上述公司标的所属行业的描述与磋商文件要求的不一致,经磋商小组评审,不符合磋商文件中“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3.1资格标准:3.1.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规定,资格审查不通过,按无效响应处理。
(2)福州怡富电梯有限公司提供的响应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描述“……中共福建省委老干部局办公楼群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根据磋商文件资格标准3.1.8条款:“……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应对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模板,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的规定,上述公司标的所属行业的描述与磋商文件要求的不一致,经磋商小组评审,不符合磋商文件中“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3.1资格标准:3.1.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规定,资格审查不通过,按无效响应处理。
(3)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审查情况如下:
①在响应文件提供的营业执照体现为负责人,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作为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符合磋商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1资格标准中“第3.1.1条: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的规定,经磋商小组评审,资格审查不通过,按无效响应处理。
②在响应文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描述“中共福建省委老干部局办公楼群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根据磋商文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明确“★注意:请供应商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上述公司未明确该公司所属的企业类型。经磋商小组评审,不符合磋商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1资格标准中3.1.8条款的规定,资格审查不通过,按无效响应处理。
(4) 福州远迅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中特协(福建)电梯有限公司、福建拓普特种设备有限公司的资格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2、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20.2.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经磋商小组评议,各合格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3、成交供应商:福州远迅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的评审得分为93.76分;
4、采购结果确定日期:2024年11月29日(项目编号:FJGC-FS-C-2024-368)。
5、经办人(林锦芬、张林丽/0591-********)、负责人(郑莹莹、黄丽婷/0591-********)。
6、政府采购政策性优惠情况: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福建省委老干部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63号
联系方式:潘先生/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林锦芬/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锦芬
标签: 办公楼群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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