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合同谈判公告
公开合同谈判公告
公告标题:FA000*****417公开合同谈判公告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4-11-30 09:30:00
中交一公局集团北京凯通物资有限公司
京津冀营销中心河北网点水泥公开合作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北京凯通物资公司京津冀营销中心中标的河北省雄安新区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大河片区水资源再生中心项目(一期) 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现需采购袋装水泥,已具备公开合作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泥进行公开合作谈判采购。本次采购不区分包件。
二、谈判时间:
2024年11月30日9:30 至 2024年12月3日9:30
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凯通物资有限公司
招标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西街145号院
联系人:张翀昊 联系电话:153*****485
四、报价具体要求
综合单价=基准价+调节价+运输单价,综合单价为浮动单价,其中:
基准价:基准价以10月11日11月10日按照“中国水泥网”河北保定市行情价格中金隅、盾石、晶蓝、曲寨品牌对应的P.O42.5散装参考价网价的平均价(取整,小数点后位数舍去)。
调节价:指乙方为物资销售所发生的必要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网价优惠、保险费、包装费、装卸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其他所有费用(可为正数也可为负数),合同执行期间供货清单调节价固定不变。
运输单价:指把货物由生产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运输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保持不变。
五、支付方式
需方收到发票后应于收到发票后的 30 日内支付所欠供方全部款项的100%,供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前,需方有权拒绝付款。供方收款应及时提供相应的收款收据。付款方式:网银电汇、半年期银行承兑汇票。半年期银行承兑免贴息。供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前,需方有权拒绝付款。供方收款应及时提供相应的收款收据。
北京凯通物资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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