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成高财采处〔2024〕68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成高财采处〔2024〕68号
(成高财采处〔2024〕68号)
一、项目编号:N510*****240*****(包号:2)
二、项目名称:其他家具采购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鑫迈捷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投诉人”)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成化西街299号11栋2单元14层1409号
被投诉人1:成都高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下称“采购人”)
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8楼
被投诉人2: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
相关供应商:强力家具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西大街132号
四、基本情况
2024年9月6日,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2024年10月14日,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中标公告。2024年10月23日,采购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本项目合同。
投诉事项1:本项目“3.3技术要求”带“▲”和“●”的技术参数中关于有害物质限量(可溶性重金属、甲醛等)的要求属于强制性标准的要求,而强制性标准应作为实质性要求,但采购文件将其作为了扣分项,未详细量化,未把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标准区分开。
投诉事项2:本项目标的“器材柜”的技术参数“●2”引用的HJ571-2010标准系强制性标准,应当设置为实质性要求,而非加分或者扣分项。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决定如下: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驳回投诉。
成都高新区财政局
2024年11月29日
标签: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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