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化公司蒙西公司通勤车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焦化公司蒙西公司通勤车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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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化公司蒙西公司通勤车服务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焦化公司蒙西公司通勤车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6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6001
载明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名称 乌海海易通客运有限公司 乌海市华通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1143.****** 1269.******
质量(如有) / /
工期(交货期) / /
资格能力条件 道路运输许可证、市际、150*****2293、2027年08月31日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包车客运(县内、县际、市际、省际)、150*****1479、2025年11月28日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
业绩 1、项目名称:内蒙古新中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通勤车车辆服务、发包人名称:内蒙古新中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合同时间:2023年12月1日
2、项目名称:内蒙古美方煤业有限公司通勤车服务、发包人名称:内蒙古美方煤业有限公司、合同时间:2023年3月26日
3、项目名称:内蒙古蒙西矿业有限公司通勤车辆服务合同、发包人名称:内蒙古蒙西矿业有限公司、合同时间:2023年10月1日
4、项目名称:内蒙古维维能源有限公司通勤车辆服务合同、发包人名称:内蒙古维维能源有限公司、合同时间:2023年10月1日
5、项目名称:乌海市乌化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通勤车辆服务合同、发包人名称:乌海市乌化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合同时间:2023年10月1日
6、项目名称:鄂托克旗新航焦化有限公司通勤车服务合同、发包人名称:鄂托克旗新航焦化有限公司、合同时间:2023年10月1日
7、项目名称:内蒙古广聚新材料有限公司班车通勤服务、发包人名称:内蒙古广聚新材料有限公司、合同时间:2023年8月1日
8、项目名称: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通勤车服务、发包人名称: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合同时间:2024年3月11日
9、项目名称:内蒙古美方煤业有限公司通勤车服务、发包人名称:内蒙古美方煤业有限公司、合同时间:2024年3月11日
10、项目名称:内蒙古永太化学有限公司班车通勤服务、发包人名称:内蒙古永太化学有限公司、合同时间:2024年8月1日
1、项目名称:国能蒙西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通勤车服务合同、发包人名称:国能蒙西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合同时间:2021年5月25日
2、项目名称:国能蒙西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通勤车服务合同、发包人名称:国能蒙西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合同时间:2021年5月25日
3、项目名称:乌海市天洁电力通勤车服务合同、发包人名称:乌海市天洁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合同时间:2022年12月30日
4、项目名称:骆驼山洗煤厂2023年通勤车服务合同、发包人名称:乌海能源公司骆驼山洗煤厂、合同时间:2022年12月18日
5、项目名称:国能蒙西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通勤车服务合同、发包人名称:国能蒙西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合同时间:2023年5月25日
6、项目名称:乌海能源中心总库火工品储运部通勤车服务 、发包人名称: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合同时间:2022年11月30日
7、项目名称:西来峰公司2023年度棋盘井通勤车服务合同、发包人名称:国家能源集团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合同时间:2023年7月26日
8、项目名称:国能乌海硝铵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7)发包人名称:通勤服务合同、国能乌海硝铵有限公司、合同时间:2024年3月26日
9、项目名称:焦化公司西来峰(2024-2027)通勤服务合同、发包人名称:国家能源集团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合同时间:2024年3月24日
10、项目名称:蒙西通勤车短期服务委托合同、发包人名称:国能蒙西煤化股份有限公司、合同时间:2024年9月26日

包号 包名称 中标候选人
CEZB240*****6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刘建忠、买泽强 电话:0951-*******
邮箱:********@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内蒙古,乌海市,鄂托克旗,乌海,0951-,内蒙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通勤车服务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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