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州市林权数据整合建库工作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彬州市林权数据整合建库工作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彬州市林权数据整合建库工作
品目
采购单位 彬州市自然资源局
行政区域 彬县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02日 09:55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龙强,孔润生,成亚宣
总成交金额 ¥98.******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颖
项目联系电话 029-********
采购单位 彬州市自然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 豳风街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0*****213
代理机构名称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9-********
附件:
附件1 彬州市自然资源局彬州市林权数据整合建库工作中标(成交)明细
附件2 彬州市林权数据整合建库工作-竞争性磋商文件定稿
附件3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一、项目编号:NBF24-11-21

二、项目名称:彬州市林权数据整合建库工作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自然资源部第一地形测量队 陕西省西安市测绘路4号 980,000.00元 94.87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彬州市林权数据整合建库工作):

服务类(自然资源部第一地形测量队)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彬州市林权数据整合建库工作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做好林权登记与林业管理衔接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31号)、咸阳市自然资源局、咸阳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咸自资发〔2020】15号)、咸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快推进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咸自资发[2020]207号)文件要求,开展林权登记数据清理和整合。 成果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通过省级核查验收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 成果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通过省级核查验收 98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龙强(采购人代表)、孔润生、成亚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发放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彬州市林权数据整合建库工作 1.47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彬州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豳风街5号

联系方式:180*****2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层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颖

电话:029-********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2月0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林权数据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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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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