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高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高县财政局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240*****
二、项目名称:高县中学校学生寝室空调采购(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灏实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两江大道618号
法定代表人:乔正
被投诉人: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高县分中心
地址: 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庆符镇正大路恒远兴城四栋四楼
法定代表人:何庆生
相关供应商:四川金耀智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城南壹号
法定代表人:陈中胜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4年9月3日,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高县分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四川省高县中学校高县中学校学生寝室空调采购(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2024年9月13日,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高县分中心发布四川省高县中学校高县中学校学生寝室空调采购(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四川金耀智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2024年10月6日,四川省高县中学校于中标供应商四川金耀智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投诉事项: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四川金耀智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不具备中标资格,在投标文件中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进行虚假承诺谋取中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标无效。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人投诉,相关投诉请求不予支持。
高县财政局
2024年11月25日
标签: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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