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东部经开区关于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发展资金支持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项目实施主体评选结果的公示
达州东部经开区关于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发展资金支持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项目实施主体评选结果的公示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培育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工作思路,坚持以推进家庭农场“一组一场”为目标,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2〕68号)和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2〕437号)等文件要求,我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立即组织开展2022年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申报工作。通过业主自荐、乡镇推荐、区社会事业局评定,补充评选出实施示范项目的家庭农场1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12月3日前向达州东部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反映(联系人:聂扬帆;联系电话:0818-*******;电子邮箱:*********@qq.com;地址:达州市通川区金兰路72号3楼区社会事业局)。反映情况时,务必要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并说明理由;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四川达州东部经济开发社会事业局
2024年11月29日
示范工程家庭农场名单(1家)
?序号 | 类别 | 农场主姓名 | 身份证号 | 农场名称 |
1 | 家庭农场 | 夏令 | ****************95 | 达州市德福昌家庭农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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