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级电子病历及HIS一体化系统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六级电子病历及HIS一体化系统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成交公示信息&nbsp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ACGZX-F2024-101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人民医院六级电子病历及 HIS 一体化系统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255弄4号3楼B29

中标金额:壹仟壹佰伍拾万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 称:六安市人民医院六级电子病历及HIS一体化系统

服务范围:本项目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的《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试行)》(国卫办医函〔2018〕1079号)为主要标准(如有修订按修订后新版执行),以通过该标准下的6级评价为目标建设电子病历系统,同时按照一体化思路建设HIS。

服务要求:电子病历及HIS基础设计须符合一体化的理念与要求,遵循一体化的服务架构与系统设计,所有子系统执行统一的技术标准,从根本上杜绝数据孤岛、系统异构等带来的问题,产出同样的设计模式与产品形态,具有开放的应用建设生态,具有清晰的业务模型,具有统一的人员、机构、患者等顶层设计思想与实践。实现电子病历与HIS一体化、线上线下一体化、多院区人财物一体化、医护一体化、医嘱病历一体化、门急诊及住院一体化,根据不同的用户角色,将其权限对应的系统功能整合到一个界面中。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项目上线,上线后分阶段通过国家电子病历五级、六级测评。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红波、赵玉梅、曾红军、魏炜、王雷、陈然、胡宝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集中代理项目不收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7.90分。

(二)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六安市农业科技大厦,电话:0564-*******,联系人:王工)提出投诉。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六安市人民医院

地址:六安市金安区皖西西路 21 号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 5 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有伟

联系方式:0564-*******

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2月2日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ACGZX-F2024-101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人民医院六级电子病历及 HIS 一体化系统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255弄4号3楼B29

中标金额:壹仟壹佰伍拾万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 称:六安市人民医院六级电子病历及HIS一体化系统

服务范围:本项目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的《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试行)》(国卫办医函〔2018〕1079号)为主要标准(如有修订按修订后新版执行),以通过该标准下的6级评价为目标建设电子病历系统,同时按照一体化思路建设HIS。

服务要求:电子病历及HIS基础设计须符合一体化的理念与要求,遵循一体化的服务架构与系统设计,所有子系统执行统一的技术标准,从根本上杜绝数据孤岛、系统异构等带来的问题,产出同样的设计模式与产品形态,具有开放的应用建设生态,具有清晰的业务模型,具有统一的人员、机构、患者等顶层设计思想与实践。实现电子病历与HIS一体化、线上线下一体化、多院区人财物一体化、医护一体化、医嘱病历一体化、门急诊及住院一体化,根据不同的用户角色,将其权限对应的系统功能整合到一个界面中。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项目上线,上线后分阶段通过国家电子病历五级、六级测评。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红波、赵玉梅、曾红军、魏炜、王雷、陈然、胡宝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集中代理项目不收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7.90分。

(二)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六安市农业科技大厦,电话:0564-*******,联系人:王工)提出投诉。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六安市人民医院

地址:六安市金安区皖西西路 21 号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 5 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有伟

联系方式:0564-*******

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2月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子病历 一体化 H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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