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台环卫作业车辆购买保险服务 中标结果

2024年10月1台环卫作业车辆购买保险服务 中标结果

宜都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2024年10月1台环卫作业车辆购买保险服务项目验收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02 11:44|发布单位:宜都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阅读次数:

一、合同编号:都城管合审字BGSB[2024]155号

二、合同名称:2024年10月1台环卫作业车辆(鄂E*****)保险服务合同书

三、项目编号:无

四、项目名称:2024年10月1台环卫作业车辆购买保险服务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宜都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

2.地 址:宜都市陆城清江大道137号

3.联 系 方 式:0717-*******

4.供应商(乙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中心支公司

5.地 址: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185号九州方园大厦17楼

6.联 系 方 式:189*****499

六、合同主要信息

1、服务内容:

环卫作业车辆(鄂E*****)保险服务

2、服务要求:

(一)勘查时限:在甲方报案后,宜都市陆城地区内30分钟内到达、市内其它地区1小时内到达。
(二)定损时限:事故车辆到达修理厂后,3000元(含)以下的案件应在1天内完成定损工作;3000元—*****元(含)的案件应在3天内完成定损工作:;*****元—*****元(含)的案件应在5天内完成定损工作;*****元—*****0元(含)的案件应在8天内完成定损工作;*****0元以上的案件根据实际情况,尽快进行定损处理。
(三)赔款支付时限:车辆出险后,索赔资料提供齐全的,从提交索赔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服务保障:
(一)乙方需提供组织管理体系保证,组织专班、专人负责甲方作业车辆保险服务,并公布专班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
(二)乙方在履行作业车辆保险服务期间不得将其义务转让或分包给其他机构。
(三)乙方应对投保车辆建立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
(四)乙方不得限制甲方出险次数,投保车辆在外地出险后,乙方应派专人协助甲方办理相关索赔手续。
(五)作业车辆保险服务实行考核管理,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不定期进行检查,乙方应主动配合。

3、服务期限:一年

4、服务地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中心支公司

七、验收日期:2024-12-02

八、验收组成员:杨英军 李双双 吴海琼

九、验收意见:经验收合格

十、其他补充事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卫作业车辆 保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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