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海门区移动应急指挥通信项目

采购海门区移动应急指挥通信项目

南通市海门区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应急管理局采购南通市海门区移动应急指挥通信项目

采购单位:南通市海门区应急管理局

代理机构: 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通市海门区应急管理局采购南通市海门区移动应急指挥通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直接从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haimen.gov.cn)-政府信息公开-应急管理局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应急管理局采购南通市海门区移动应急指挥通信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项目类型:货物

4.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5.预算金额:39.2万元

6.最高限价:38.8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7.采购需求:详见项目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项目需求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2日至2024年12月13日止

地点: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haimen.gov.cn)-政府信息公开-应急管理局下载

方式:自行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接收时间: 2024年12月13日08点30分至09点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接收文件地点:南通市海门区

特别提醒:逾期送达将拒收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联系方式:178*****060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1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海门区海兴中路234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

3.请各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根据《南通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通财购〔2022〕23号)精神,对政府采购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记录的中小企业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领域开展履约保证保险网上办理试行工作的通知》(通财购〔2022〕8号),可直接在网上办理履约保证保险替代实质性的履约保证金缴纳,进一步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通市海门区应急管理局

地 址:南通市海门区北京中路600号

联系方式:范先生139*****5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海门区海兴中路234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 178*****060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简介

为进一步提升突发事件可视化指挥调度能力,实现突发事件快速高效应急处置,南通市海门区应急管理局本着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计划在海门区人防机动指挥通信车的基础上进行改装,在保留原人防指挥功能的情况下增加应急指挥通信设备,以满足应急指挥现代化建设。

二、采购项目内容

基于海门区人防机动指挥通信车基础改造,在保证人防功能使用的同时,利用应急指挥系统平台将重大突发事故灾害和应急救援现场图像、环境等各类信息的实时采集,并及时传输回固定指挥所,为指挥员进行指挥决策提供直接依据。

(1)增加并安装一套高清会议终端,可实现与应急系统会议连接;

(2)增加并安装一台5G路由器并配备一张专网卡,实现会议终端与后方指挥所连接;

(3)对集控系统进行修改,根据改造后的系统重新编写状态监控软件;

(4)对指挥车的桌面接口盒及信号接口窗等进行改造调整,增加相应的应急通信网络连接口,实现与便携卫星连接;

(5)增加以上设备的连接线缆并布设。

(6)根据《全省应急指挥中心规范化标准建设基本要求(试行)》苏应急〔2020〕22号等文件要求,配备卫星便携站,以此逐步提升移动应急指挥平台的科技水平和机动能力,从而大幅提高三断(断电、断网、断路)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工作效率。

三、技术需求

序号

设备

名称

数量

单位

性能参数或技术指标

1

高清视频会议终端

1

1.分体式结构,采用专用DSP硬件架构设计,嵌入式操作系统,支持标准的H.323通讯协议。

▲2.主路视频编码标准支持H.263、H.263+、H.264、H.264 High Profile标准协议,支持1080p、720p、4CIF、CIF分辨率的活动视频,最高支持1080P@60fps的视频效果。(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

▲3.支持G.711、G.722、G.722.1等音频协议,支持G.722.1C、AAC-LD宽频语音标准。(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

▲4.支持最高8Mbps呼叫带宽。(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

▲5.提供至少4路高清输入和输出接口,至少有一路DVI接口和一路SDI接口。(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

▲6.提供至少5路音频输入包含1个Line in L/R、1个MIC接口、2个XLR接口、1个3.5mm,2路音频输出Line in L/R。(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

7.支持全中文用户界面,用户界面可选择任一输出接口显示,方便在不同显示设备上管理使用。

支持预置位功能,通过web页面和遥控器方式,可存储30个以上的预置位设置,并提供预置位截图预览,方便会议管理人员直观辨别不同的预设位置,实现快速预置位调用。

支持自主会议功能,终端侧可自主发起多点会议(包括预约会议)。

8.支持RTSP流媒体协议,可以与标准的RTSP设备互通实现流媒体功能;

9.支持4G无线接入模块扩展,可用于车载等移动通讯环境;

▲10.提供产品的认证证书,包括工信部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11.与海门区应急管理局现有视频会议系统兼容。(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

5G路由器

1

1.CPU:工业级32位通信处理器;内存:512MB。

2.接口类型:WAN 接口:1个10/100/1000M 以太网口(RJ45 插座);LAN 接口:4个10/100/1000M 以太网口(RJ45 插座);串口:1个 RS232串口,串口速率238.8400~******bits/s。

3

物联

网卡

1

含SIM卡和一年互联网流量套餐(60G/月)

4

系统改造和集成

1

包含原人防指挥车应急管理通信设备集成安装调试;应急管理视频会议终端安装调试;应急管理专网对接调试;5G路由器物联网卡应急专网接入集成调试;卫星便携站应急管理部专网接入集成调试等。(所有的集成改造不得改变原人防车的所有功能)

5

双模卫星便携站

1

★1.内置两种调制解调器,可接入应急部专网,也可以接入亚太6D高通量卫星。(必须选用双模模式,可连接应急部卫星专网,能够与应急部卫星主站和省应急管理厅卫星站直接建立卫星链路,也可连接卫星互联网);(提供承诺函和亚太卫星宽带通信(深圳)有限公司出具的进网证)

2.卫星功放:功率≥16W;输入频率范围:950MHz~1450MHz;输出频率范围:14.00GHz~14.5GHz;饱和输出功率≥42.0dBm(典型值)。

▲3.防护等级:不低于IP66;(提供带CNAS或CMA认证标志并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4.天线等效口径≥0.6米,平板阵列天线,设备整机重量:≤12Kg(内置两块电池);(提供带CNAS或CMA认证标志并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5.天线增益:发射增益≥·36.5dBi,接收增益≥35.5dBi;

6.天线工作频率(GHz)接收:10.7~12.75GHz;发射:13.75~14.5GHz;

7.搜星方式:自动搜星+手动辅助搜星,支持网口、WiFi接口;

8.对星时间≤3分钟;(提供带有CNAS或CMA标识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9.供电管理:支持单电池模式或双电池模式(单电池模式:支持单电池功率≥259WH,可选配单电池功率≥350WH;双电池模式:支持电池功率≥100WH/块,可支持热插拔)

▲10.储存温度:-55℃~+70℃;(提供带CNAS认证标志并加盖产品制造商公章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11.振动要求满足GJB150.16A-2009振动要求;(提供带CNAS认证标志并加盖产品制造商公章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12.冲击要求满足GJB150.18A-2009冲击要求;(提供带CNAS认证标志并加盖产品制造商公章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13.专网卫星调制解调参数:

调制方式:网管信道:QPSK;业务信道:BPSK、QPSK、8PSK、16APSK、16QAM;

编码方式:网管信道:支持卷积编码、TPC编码;业务信道:支持卷积编码、卷积级Reed-Solomon码、LDPC、TPC编码;中频频率:950MHz ~ 2150MHz;输出电平:-50dBm ~ -5dBm;输出杂散:优于-55dBc/4kHz;业务传输速率支持64Kbps-10Mbps;网管传输速率≥256Kbps。

14.互联网卫星调制解调参数:

网络拓扑:前向为DVB-S2X/ACM,DVB-S2/ACM,反向为自适应TDMA;支持协议:TCP, UDP, ICMP, DHCP, NAT/PAT, DNS, ROHCv2, RIPv2, IGMPv2, IGMPv3, ICMP, IPv4 (IPv6 over L2oS),L3;中频频率:950MHz ~ 2150MHz。

15.数据接口:10/100/1000Mbps 网口;控制接口:RJ45 Console, LAN。

6

机房

空调

1

1.规格:1.5匹变频冷暖壁挂式空调

2.电压:220V

3.能效等级:不低于一级

4.额定制冷量≥3500w;额定制热量:≥5000w
5.室内机噪音:不劣于16-39dB
6.室外机噪音:≤51dB

备注:

1.采购人在采购文件所列采购清单中,只列主要产品、数量、技术参数等要求,其他辅材、配件、模块、服务等未详细列入,均应包括在相应产品中。 投标人有义务保证采购人系统的完整性,如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缺少设备、辅材、配件、模块或服务导致采购人系统无法正常运行,中标人须免费提供,报价时自行考虑;

2.投标供应商需保证投标资料的真实性,供货时,采购人将进行如实核对,如查实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上报采购主管部门,废除其中标人资格并有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3.本项目采购人将对到货设备进行严格验收,供应商投标文件偏离表中未注明偏离,但实际到货设备达不到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做验收不通过处理,对此采购人有权无条件取消合同并给予相应处罚;供应商到货及安装、退货等所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供应商须慎重投标。

4.供应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等相关证明资料给予佐证。

5.本次招标的货物如涉及国家规定强制认证的,供应商未在投标文件偏离表中用明显字体予以声明的,均视为供应商投标产品符合了强制认证规定(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C认证等),中标供应商须在采购人对上述货物验收时提供相关证书证明资料(上述产品相关强制认证的证明文件投标时不需提供,招标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否则按验收不能通过,采购人给予退货、解除合同或经采购人同意换货处理,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6.未经采购人同意,招标人不得私自将本项目转交给第三方,否则将作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撤销合同拒付费用,且招标人还要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7.签订合同前,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核查。

8.供应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采购内容中带“▲”“★”内容的相关承诺或证明资料。标★项为实质性要求,不接受负偏离,标“▲”技术性能要求负偏离会导致扣分,如若成交,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后,需在10个工作日内提供标“★”及标“▲”产品参数加盖原厂公章复印件和三年质保承诺函及在采购人指定的现场进行视频会议主机与海门区应急指挥信息系统上调度对接测试,如若不提供或提供不全或调度失败,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责任。

四、项目实施要求

(一)工作范围

根据招标文件,各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完成下列工作:

1.提供完整成套的货物;

2.货物及相关附件的提供、运输、装卸、就位、安装、调试、检验、通过验收;

3.完成各项安装、调试、检验、测试工作,并在采购人的配合下进行验收;提供各种数据资料;直至通过验收。

4.对采购单位的操作人员及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5.维保期内设施设备的维保及维修;

6.由中标供应商免费送货到指定地点;

7.售后服务的措施及承诺。

以上工作内容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二)维保期与售后服务

1、质保期:所有设备质保期3年,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次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因产品本身缺陷(非人为因素)造成各种故障应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技术服务和维修直至更换,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包括返厂维修)。(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在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提供免费维修。维保期满后,中标供应商须提供最优惠的维修价格(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等),并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在设备寿命期内,保证维修配件的供应和及时维修,维修价格保持不变(政策调整因素除外)。

3.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说明质保期内提供的服务计划。

4.售后服务响应: 在质保期内,采购单位有故障申报,中标供应商须在2小时内响应提供解决方案,若不能以电话方式解决故障,须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故障到达现场后6小时内解决,现场解决不了的重大故障,应在24小时内解决。若不能现场解决,须提供同等性能、同等配置的设备替换,以确保采购人不中断使用运行。

5.技术服务:中标供应商对采购单位的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人数不少于二名。培训内容包含:日常操作,设备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排除,紧急情况处理等,并免费提供详细的培训教材(含使用手册)。

6.项目实施后必须达到本项目招标要求以及采购单位提出的要求,即实现项目建设目标。

(三)送货及安装

1.送货安装地点: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2.安装期间中标供应商须派技术人员提供安装及技术服务,送货、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四)工期及验收

1.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按采购人需求完成安装、调试与培训;

2.中标供应商已按合同规定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的货物及服务,并经采购人(采购人也可委托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验合格,所有的技术资料和清单已向采购人提交并被接受,验收视为合格,若因中标供应商质量问题等导致验收不合格,中标供应商应及时予以处理,直至验收合格,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保留向中标供应商索赔的权利。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按合同要求在所有货物交货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5%;待设备稳定运行满1年且无质量问题后,支付余款5%。

2.以上付款均无息,每次付款前乙方均应向甲方出具正式、合法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并不产生违约责任;

3.以上款项若因财政预算未能及时下达,则在财政预算资金下达后支付; 因乙方原因或财政支付程序导致付款迟延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60天。

2.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投标相应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单位不收取任何费用。

3.本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

4.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分摊)在投标报价中,但不单独列出。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70%计取,不满3000元按3000元计取。

5.若供应商中标后无故弃标,采购人将其移交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招标采购文件说明

1.招标采购文件由招标方负责解释。

2.招标采购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需求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开评标

第五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二、招标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本次招标文件存在疑问,请将书面询问文件在规定时间内送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所有技术需求、评分办法、付款、工期等由招标人作统一答复;如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书面质疑,则视为各投标人均理解并接受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同时投标人不得在招标结束后针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

2.投标供应商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或者将作为无效投标,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3.招标人有权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采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4.招标人可视情取消、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不负责解释。

5.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单位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6.招标人视情组织答疑会。

三、投标文件的制作

1.原则:

(1)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2)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采购方都将终止其投标资格,投标人需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3)采购方拒绝接受电报、电话或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的组成:见本招标采购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特别提示:请投标人携带相关原件用于备查。不能提供原件的,则需投标人提供经注册地公证机构的公证书或原发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请加盖单位公章。因携带原件不全,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须将备查原件放在一个资料袋中,原件资料袋可不密封,但须在资料袋上标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原件清单目录。)

3.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1)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组成顺序编写、制作投标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标注投标人全称、“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3)投标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应将本项目投标文件密封。

(5)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三份须单独另行密封,投标报价不得出现于投标文件的正本或副本。

(6)所有密封文件封套正面须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如有)、边缝处加盖单位骑缝章或骑缝签字,并注明于开标前不得启封。如果投标供应商未加写标记,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

4. 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包括:租赁期内投标人所有成本、各种税费、企业利润、代理费、不可预见费等一切费用。

(2)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投标书将被拒绝。

(3)本项目将进行现场最终报价,请做好现场报价的准备。

(4)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8.8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招标方于开标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接受标书。

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为专人当面递交的方式。

3.招标方将拒绝接收递交时间、密封情况等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五、无效投标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

1.投标报价超出项目最高限价的;

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

3.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署姓名;未装订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进行制作、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投标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有涂改的;

4.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

5.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的;

6.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或未能实质性响应技术商务要求的;

7.开标时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未到开标现场或授权代表不能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

8.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

9.评标委员会认为其他不合理情况的;

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第四部分 开评标

一、开评标程序

1.招标人组织开标

(1)招标方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持有效身份证参加开标会。

(2)询标期间,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必须在场,负责解答有关事宜。

(3)凡在投标、开标过程中,招标人已提示是否有异议的事项,投标人当时没有提出异议的,事后投标人不得针对上述事项提出质疑。

(4)在投标、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出现其他不正当行为,招标人有权中止投标或评标。

2.评委会由采购单位代表及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比较。评委会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独立评标。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代表将监督开标的全过程。

(1)评审内容

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投标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否有计算错误。评委评标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2)相应的规定

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有出入,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正本与副本有矛盾的,以正本为准;若文件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

(3) 陈述、演示、答疑、澄清

如评委会认为有必要,投标人按评委会的要求作陈述、演示、答疑及澄清其投标内容。时间由评委会掌握。重要澄清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3.中标通知

(1)中标结果确定后,将在指定媒体上公示1个工作日。由招标人向中标方签发《中标通知书》并由代理机构盖章见证,《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具有法律效力。招标人和中标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未收到《中标通知书》的投标人默认为未中标人,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二、 评标办法

1.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对评委的评分(除价格分外)进行统计汇总,计算出每个供应商的算术平均值,加上价格得分即为每个供应商的综合得分。

3.在满足法定供应商数量的前提下,将推荐总得分排名前三的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一)商务技术分:70分

各供应商得分为评委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评审项

分项名称

分值

评审标准

商务部分

投标人实力

6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的得2分,最高得6分。

注:提供以上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未加盖公章的不得分。

技术团队

6

投标人项目团队具有通信工程师中级及以上,信息安全工程师中级及以上,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的,每有1个得2分,最高得6分,同一人员同时持有多张证书的,分数不可兼得;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团队成员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项目业绩

6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含在履约中项目)供应商承担过视频会议系统、卫星便携站系统供货或服务的类似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 2分,最高6分。

注: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技术参数响应部分

技术参数响应

28

所有指标均满足,符合明确指标参数得28分。其中标注★为重点条款要求,系实际响应条款,未完全响应视为投标无效;对标注▲的设备性能技术参数,指标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其他指标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

注:所有标注▲及★参数须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技术部分

指挥车改造方案

8

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本次应急指挥车改造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对此项目理解深刻,方案对应性强,解决问题的措施得力,得8分;

能满足采购人基本需求,针对性较好,可操作性较强,得5分;

方案内容空泛,针对性一般,实际可操作性一般,得2分;

未提供不得分。

服务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

8

工作进度计划和保证工作质量和进度的措施。

供应商所提出保证工作质量、进度计划的措施科学合理,有完善的质量和进度保障措施的得8分;

工作质量、进度计划的措施科学较合理,质量和进度保障措施较完善的得5分;

工作质量、进度计划的措施科学性一般,质量和进度保障措施一般的得2分;无此项内容的本项不得分。

售后

服务

8

1、根据本项目特点,投标人须具有提供本地化服务的能力,质保期内接到维修通知后:①一般故障承诺在 1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重大故障 2小时内解决,得2分;②一般故障承诺在3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重大故障 4小时内解决,得1分;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地址、人员名单、联系方式等。

注 (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未按要求提供或不能提供不得分。

2、售后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评委进行横向对比打分

供应商提供的后续服务的安排合理、保证措施到位的得6分;

后续服务的安排较合理、保证措施较到位的得4分;

后续服务的安排一般、保证措施一般的得2分;

无此项内容的本项不得分。

注:①请供应商根据评分标准制作评分索引并放在评审内容的前面,评分索引中应标明每个评分点的页码范围,如投标文件内容顺序混乱,导致评委无法查看,后果自负。

②请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的时保证图片、文字材料的完整、清晰可辨,任何原因导致评委看不清楚或无法查看,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③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时所用的所有原件材料均须准备好中标公告结束后5日内被采购人核查,如核查时供应商不能提供相关原件材料作弄虚作假处理,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二)价格分:30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00。

(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如有此部分内容请放置至价格标部分,否则视为未提供)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6%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有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将根据信用评价结果按规定予以扣分或价格加成。

第五部分 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

合同最终稿由供需双方协商后确定。

一、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公告后三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在十五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方可履约,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人自行承担。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二、采购人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成交供应商履约,成交供应商履约到位后,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接到申请后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质检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支付相应款项。

三、采购人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与成交供应商串通或要求成交供应商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的,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更改配置、调换物品等手段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成交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人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

中标人:(以下称乙方)

2024年月日,(采购人)以 (政府采购方式) 对 (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乙方为本项采购项目的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一、服务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投标品牌

型号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1

高清视频会议终端

1






2

5G 路由器

1






3

物联网卡

1






4

系统改造和集成

1






5

卫星便携站

1






6

机房空调

1






合计

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

二、合同金额

本项目的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

三、工期及验收

1.乙方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按甲方需求完成安装、调试与培训;

2.甲方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与验收,也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共同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3.乙方按合同规定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

4.在验收过程中,若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5.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知识产权

1.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应归甲方或经甲方确认的有关单位或个人所有;

2.乙方应保护甲方在使用该设备和软件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等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五、维保期与售后服务

1.乙方拟提供的产品、设备必须是原装(全新未曾使用)的合格产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凡涉及国家强制性检测的设备或部件须提供3C认证文件及其他检测证明文件。乙方拟提供的产品、设备必须证件齐全、保证质量,操作系统软件应符合相关质量要求。

2.质保期:所有设备质保期3年,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次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因产品本身缺陷(非人为因素)造成各种故障应由乙方免费技术服务和维修直至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返厂维修)。

3.在质保期内,乙方成立售后服务队伍,提供设备的使用及维护服务,确保本项目范围内的硬件和软件能够正常使用。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维保期满后,乙方须继续履行维保义务,维护费用另行协商。

4.售后服务响应: 在质保期内,甲方有故障申报,乙方须在1小时内响应提供解决方案,若不能以电话方式解决故障,须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若不能现场解决,须提供同等性能、同等配置的设备替换,以确保甲方不中断使用运行。

5.技术服务:乙方对甲方的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人数不少于二名。培训内容包含:日常操作,设备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排除,紧急情况处理等,并免费提供详细的培训教材(含使用手册)。

6.项目实施后必须达到南通市海门区应急管理局提出的要求,即实现项目建设目标。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按合同要求在所有货物交货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5%;待设备稳定运行满1年且无质量问题后,支付余款5%。

2.以上付款均无息,每次付款前乙方均应向甲方出具正式、合法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并不产生违约责任;

3.以上款项若因财政预算未能及时下达,则在财政预算资金下达后支付; 因乙方原因或财政支付程序导致付款迟延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七、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造成对方经济、社会效益等损失的应当赔偿。

1.合同签订后,乙方须在30日内到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3.甲方人为逾期付款,经乙方书面正式催告30 日内仍不付款的,则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

4、乙方擅自对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进行变更,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

5.乙方擅自转让全部或者部分项目的,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20%违约金,且甲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

6.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八、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通过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处理,任何一方因此产生的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保全费、鉴定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九、合同的修改

合同条款的任何改动,均须由合同签署双方签署合同修改书或合同补充协议。该合同修改或补充被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合同的;

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本合同服务无法正常提供的;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已不符合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

4.受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变动影响,经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的。

第十一条、税费发生与履行

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1 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可根据具体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有关条文执行。

4.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财政监管部门执1份。

本页无正文,为南通市海门区应急管理局采购海门区移动应急指挥通信项目 合同签字盖章页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六部分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资料目录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证明材料名称

响应文件位置

说 明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第 页

见附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第 页

见附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第 页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可不提供

4

授权代表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证明

提供2024年9月至2024年11月任意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及劳务用工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第 页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可不提供

5

诚信承诺函


第 页

见附件

6

营业执照


第 页


7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第 页

见附件

8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第 页

详见招标公告内容

9

对投标供应商其他要求的证明文件


第 页


10

技术方案


第 页

按照评分标准提供相应的材料及方案,文件目录前提供评分索引

开标一览表

三份须单独密封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1)招标文件中若有要求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若公司成立至今或职工入职至今未满要求月份的,提供公司成立至今或职工入职至今缴纳的记录。

(2)投标资料目录装订于投标文件内的第1页。

(3)《授权书》及相关《承诺函》、《开标一览表》等格式详见附件。

正(副)本

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应急管理局采购南通市海门区移动应急指挥通信项目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方式:

日期:年月 日

附件:

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我单位参加南通市海门区应急管理局采购南通市海门区移动应急指挥通信项目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

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承诺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注: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授权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本次采购项目南通市海门区应急管理局采购南通市海门区移动应急指挥通信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代理人(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

授权单位名称(盖章):-----

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提供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诚信承诺函

南通市海门区应急管理局:

我单位参与贵单位组织的南通市海门区应急管理局采购南通市海门区移动应急指挥通信项目的投标,我单位慎重作出以下承诺:

1.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材料均真实可信。证件及有关附件是真实的,绝无提供虚假材料行为。

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绝无借资质、挂靠行为。

3.本项目授权代表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4.我单位遵守国家廉政相关规定,无失信、行贿等不良行为。

5.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绝无串标、围标等行为。

6.我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如中标,我单位在中标公告后3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

8.如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并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9.如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以及投标文件中承诺的相关事项向招标人提供完整相关证明材料或配合采购人做好相关工作。

若我单位未能兑现以上承诺,愿意接受招标人和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其它处罚,并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所引发的一切责任与后果。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南通市海门区应急管理局采购南通市海门区移动应急指挥通信项目

开标一览表

投标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万元)

投标报价

(万元)

备注

南通市海门区应急管理局采购南通市海门区移动应急指挥通信项目




人民币大写: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以下内容为开标时填写:

现场最终报价:

大写:

小写: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全称: (加盖公章)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投标品牌

型号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1

高清视频会议终端

1






2

5G 路由器

1






3

物联网卡

1






4

系统改造和集成

1






5

卫星便携站

1






6

机房空调

1






合计

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南通市海门区应急管理局采购南通市海门区移动应急指挥通信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南通市海门区应急管理局采购南通市海门区移动应急指挥通信项目 ,属于工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投标供应商如有此函,请放入商务标中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应急指挥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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