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局本级2024年碑林区市政道路精修细补工程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局本级2024年碑林区市政道路精修细补工程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甲方):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局(本级)
地址:雁塔北路23号
联系方式:029-********
供应商(乙方):万昊建工有限公司
地址:林区环城南路334号宏信国际花园
联系方式:186*****681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2024年碑林区市政道路精修细补工程 | 1(项) | ¥2,978,070.30 | ¥2,978,070.30 | 1、办公场所要求: 为保证服务的质量及便捷性,乙方应在碑林区辖区设置固定项目管理部,必须配备满足项目开展的办公室、物资材料仓储室、机械设备停放场以及相应的生活区。 2、项目团队成员配备要求: 乙方应成立项目管理组织机构,要求项目组成员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并保证项目组成员具有相应资格或职称证书,持证上岗。项目组人员必须包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技术管理人员、安全专职人员(2人以上)、质检人员、资料员、专业的维修养护人员。项目所需的机械设备及工具都为乙方自备,甲方不提供任何机械设备及工具。 3、市政道路维修养护要求: 应具备健全的修补制度、管理制度、应急处理制度及自查自检制度。乙方提供的市政道路及设施养护维修项目包括管养区域道路修复、人行道修复、道牙修复更换、等及其他临时性工作。乙方必须提供维修养护所需的全部材料及设备,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养护维修作业。 4、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必须作好施工现场组织管理、文明施工,维护现场秩序,做到工完场清、道路畅通。根据施工现场采取不同的围挡方式进行围挡作业,对短时间内或小面积(1M2以下)维修可用水马、安全锥、连杆等安全防护标志,并设有市政设施抢修施工告示牌,严禁用土头垃圾堆做防护。养护维修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土堆、废渣、垃圾等应在当天维修结束后清理完毕,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建筑垃圾不得随意倾倒,由乙方自行联系运至碑林辖区地以外的建筑垃圾堆放场所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夜间应尽量减少噪音对周边居民以及企业的影响。 乙方对自有的施工人员人身及财产安全负责,对自己的人和机械设备购买保险及相应的劳保用具。维修作业人员需穿有印制“市政维护”标识字样统一样式的橘色醒目制服,并根据实际情况穿戴反光服、高温鞋、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品。施工人员均应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做到安全施工且不影响交通。 |
合同金额: 2,978,070.3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玖拾柒万捌仟零柒拾元零叁角
履约期限:2024年11月08日至2025年05月06日
履约地点:西安市碑林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024年11月08日
2024年12月02日
合同附件:
扫描-合同-2024年碑林区市政道路精修细补工程-工程标.pdf
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局(本级)
2024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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