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集区洪集镇会馆村中心村面貌提升含邻里中心改造项目EPC
叶集区洪集镇会馆村中心村面貌提升含邻里中心改造项目EPC
叶集区洪集镇会馆村中心村面貌提升(含邻里中心改造)项目(EPC)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JFB*******
二、项目名称:叶集区洪集镇会馆村中心村面貌提升(含邻里中心改造)项目(EPC)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苏州基业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书院巷111号
成交金额:费率97.00%(换算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项目名称:叶集区洪集镇会馆村中心村面貌提升(含邻里中心改造)项目(EPC) 施工范围:项目涉及面积约20万平方米,会馆村中心村面貌提升部分:分片区推进房屋外立面修复、庭院绿化清洁及五小园整治;同时启动会馆村红色场景氛围焕新,包括主千道IP形象植入、重要节点主题墙绘、主次入口处红色艺术装置、稻田区域诗书装置、环池塘区域环境提升等内容。邻里中心改造提升部分:外部,立面改造刷新,门面更新,增加无障碍通道设施 施工工期:60日历天(其中初步设计深化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10日历天,施工工期40日历天) 项目经理:闵婕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苏232*****1454)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福兰、廖军、张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县淠河新区38#三楼,联系电话:0564-*******。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叶集区洪集镇人民政府
地 址:六安市叶集区洪集镇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霍山县淠河新区38#三楼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王工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64-*******
2024年12月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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