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巡田乡中学学生宿舍消防水池、水泵房工程项目合同公告

新宁县巡田乡中学学生宿舍消防水池、水泵房工程项目合同公告

新宁县巡田乡中学学生宿舍消防水池、水泵房工程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2月02日

新宁县巡田中学学生宿舍消防水池、水泵房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单位:新宁县巡田乡中心学校

承包单位:湖南金桥建设有限公司


第一节 合同协议书

采购人(全称): 新宁县巡田乡中心学校 (甲方)

供应商(全称): 湖南金桥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新宁县巡田中学学生宿舍消防水池、水泵房工程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新宁财采计【2024】*****

(3)项目内容:主体层数;地下1层,建筑面积88.86平方米。包含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水电安装等。

(4)是否分包: 否 。

(5)项目负责人: 何玲 。

(6)联系电话: 185*****800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00元

大写: 陆拾壹万零陆佰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t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全额付款: (应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项)

¨预付款: /

¨成本补偿: (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绩效激励: (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一)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总工程款的80%,财政结算评审后凭财政评审结论付足总工程款的97%,预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如延期付款的,计息标准按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4.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 11 月 26 日,完成日期:2024年 12 月 25 日。总日历天数:30天。

(2)地点 新宁县巡田乡中心学校

(3)方式: 按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

(4)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形式和期限要求。

(5)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形式和期限要求。

5.合同验收

(1)验收主体:新宁县巡田乡中心学校教学楼、食堂、校内场地改造 。

(2)验收方式: 现场验收 。

(3)验收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10份,采购人执 4份,供应商执6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11月26日

合同订立地点:湖南金桥建设有限公司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公章)

经办人(签字):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消防水池 学生宿舍 水泵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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