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表水自动监测系统中标结果

地表水自动监测系统中标结果




天津市宁河区环境保护局(机关) 天津市宁河区环保局地表水自动监测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HGGP-2016-C-0287)中标公告


受 天津市宁河区环境保护局(机关) 委托,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宁河区环保局地表水自动监测系统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宁河区环保局地表水自动监测系统项目
2.项目编号:HGGP-2016-C-0287
二、中标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包号中标(成交)金额(万元)供应商名称
第1包688安恒环境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服务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
地表水监测设备(1)运维期限五年,运维期自甲方最终验收合格之日后开始计算。运维期内发生与保修相关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运维期内乙方对合同下所供设备进行维护,保障数据稳定传输及设备的稳定运行。运维期内免费为甲方提供必要的现场技术支持和服务;运维期满后维修应只收成本费,终身成本维修。(2)中标人应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和服务电话解答招标人的问题。(3)中标人应提供必要的技术协助,主要包括:回答问题,最佳操作咨询等。技术协助人员包括通讯工程师、系统工程师。(4)如在使用过程中设备出现故障问题,中标人需在2小时内响应通过一切适当的通讯手段予以支持。若无法解决问题,24小时内需派合格的工程师到用户现场解决问题。并在48小时内完成保修任务。如48小时内不能解决问题,中标人应提供备用,以便保证系统完好运行。如因故不能按要求完成时应提前与招标人协商并征得招标人同意,否则招标人有权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5)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招标人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6)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工期要求将合同设备全部交付到指定地点,完成系统所有建设内容。(7)中标人必须提供系统各单元详细的仪器、设备和采用的各种材料明细清单,包括品牌、型号、详细配置、制造商、数量、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等等。(8)中标人在提交报价文件时应提供售后技术服务的详细方案,包括售后服务的经费问题、软件升级及系统扩展方案等。如今后环保部、市环保局对水质自动监测技术规范作出调整,中标人须及时地免费为采购单位提供软件升级服务或调整。(9)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服务机构情况,包括地址、联系方式及技术人员数量等。(10)提供随机配备的易耗品清单、消耗材料价格清单及折扣率、保修期后设备维修的价格清单及折扣率。(11)投标人负责对业主的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维修人员进行产品及系统的操作、系统的管理维护、常用技术知识进行免费技术培训,使培训的操作人员按操作规程能够独立操作,培训人数按照用户需求而定。1.0688688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闫玉荣,刘跃,王淑华,李军,张朝正,邢军,刘彩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张皓文
2.联系电话:***-********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宁河区环境保护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新华道22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王老师:***-********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北区五马路海韵家园底商25-7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七、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宁河区环境保护局(机关)、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九、中标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公开招标文件公告
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8日

标签: 监测系统 自动 地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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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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