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食材水果框架采购3、2025年快餐供应服务、2025年广盈集团办公饮用水、2025年食堂饮用水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2024年食材水果框架采购3、2025年快餐供应服务、2025年广盈集团办公饮用水、2025年食堂饮用水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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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序号分包编号包名称成交厂商成交报价
1GYWY-2024-1101-001广盈集团物业分公司2024年食材(水果)框架采购3苏州食行生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83%
2无锡羽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85%
3无锡恒古商贸有限公司85%
4无锡艺福食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85%
5上农农业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85%
6GYWY-2024-1101-002无锡广盈集团有限公司物业分公司2025年快餐供应服务无锡丽华快餐管理有限公司300000元
7GYWY-2024-1101-003广盈集团物业分公司2025年办公饮用水采购宜兴市宜能实业有限公司558900元
8GYWY-2024-1101-004无锡广盈集团有限公司物业分公司2025年食堂饮用水采购宜兴市宜能实业有限公司3121422元
无锡广盈集团有限公司物业分公司2024年食材(水果)框架采购3、2025年快餐
供应服务、2025年广盈集团办公饮用水、2025年食堂饮用水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GYWY-2024-1101)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无锡广盈集团有限公司物业分公司2024年食材(水果)框架采购
3、2025年快餐供应服务、2025年广盈集团办公饮用水、2025年食堂饮用水项目
采购:
中标人:详见附件
其他类型中标价:详见附件
二、其他:
详见附件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锡广盈集团有限公司物业分公司。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无锡广盈集团有限公司物业分公司
地 址:春申路59号
联 系 人:徐工
电 话:0510-85925660
电子邮件:00000000
招标代理机构:无锡市广盈电力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分公司
地 址: 未名路28号
联 系 人: 沈
电 话: 85921857
电子邮件: 0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无锡广盈集团有限公司物业分公司2024年食材(水
果)框架采购3、2025年快餐供应服务、2025年广盈集
团办公饮用水、2025年食堂饮用水采购项目成交结果
公示
分包编号
(GYWY-2024-1101)
包名称
序号
1
2
3
4
5
6
7
8
GYWY-2024-1101-001
广盈集团物业分公司2024年食材(
水果)框架采购3
GYWY-2024-1101-002
GYWY-2024-1101-003
GYWY-2024-1101-004
无锡广盈集团有限公司物业分公司
2025年快餐供应服务
广盈集团物业分公司2025年办公饮
用水采购
无锡广盈集团有限公司物业分公司
2025年食堂饮用水采购
成交厂商
苏州食行生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无锡羽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无锡恒古商贸有限公司
无锡艺福食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上农农业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丽华快餐管理有限公司
成交报价
83%
85%
85%
85%
85%
300000元
宜兴市宜能实业有限公司
558900元
宜兴市宜能实业有限公司
3121422元
注:1、包1执行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
2、框架执行金额上下限:参照省公司集中采购有关约定执行,执行金额下限为采购金额的80%,上限为采购金额的120%

3、协议有效期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框架协议自动终止,但执行中的框架采购结果合同应继续履行,直至合同约
定的内容完成为止。
1)框架协议期届满且实际执行金额达到下限(80%);
2)框架协议期限界满但实际执行金额未达到下限(80%),框架协议期延长6个月。延长期内,框架执行达100%,框架
终止;延长期届满,不论执行金额是否达到下限,框架协议均终止;
3)框架协议期未届满且所有供应商的框架协议执行到招标金额100%的,框架协议应当终止。特殊情况双方协商一致的可
继续执行。
3
应答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
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
项:
1. 异议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
,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
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
动的正常进行。
4
联系电话:0510-85921892
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饮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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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广盈电力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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