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智能云柜系统、公务用车管理平台购置项目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JXZB24014 号)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1 标段-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智能云柜系统、公务用车管理平台购置项
目:
中标人:新乡市数通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24 万元
标段(包)[002]2 标段-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智能云柜系统、公务用车管理平台购置项
目:
中标人:河南省龙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17.5 万元
二、其他:
一、项目编号:JXZB24014 号
二、项目名称: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智能云柜系统、公务用车管理平台购置项目
三、成交信息:
1 标段:
供应商名称:新乡市数通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市辖区和平路南段军分区民兵训练中心南楼 105 室
成交金额:240000.00 元
合同履行期限:5 日历天
2 标段:
供应商名称:河南省龙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乡市兴隆街聚仁花园南 1 排 3 号
成交金额:175000.00 元
合同履行期限:5 日历天
四、评审专家名单:张校海、秦志斌、张鸿儒(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收取。1 标段伍仟元整,2 标段伍
仟元整,由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各有关当事人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
明材料),质疑函范本参照《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详见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文件下
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
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
地 址:新乡市凤泉区
联 系 人:郭女士
电 话:0373-706601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嘉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向阳新村 238 号 49 号楼东单元 238 室
联 系 人: 马先生
电 话: 17719958378
电子邮件: hnjxgcglzx@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