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成交公示
招标代理成交公示
成 交 公 示
项目名称 | 毕节市大方县绿塘乡敬老院提质改造项目、毕节市黔西市协和乡敬老院提质改造项目、毕节市七星关区小吉场镇敬老院提质改造项目、毕节市赫章县结构乡敬老院提质改造项目、毕节市黔西市甘棠镇敬老院提质改造项目 |
采购内容 | 招标代理 |
采购方式 | 询比 |
招标人 | 毕节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评审时间 | 2024年11月29日15时20分 |
评审地点 |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联通大道交通大楼五楼会议室 |
第一成交人候选单位 | 贵州铭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报价(下浮率) | 工程施工按黔招协通【2017】08号文件收费标准下浮40%,与工程建设有关服务为3000元/项。 |
综合得分 | 90.80 |
第二成交人候选单位 | 贵州山水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报价(下浮率) | 工程施工按黔招协通【2017】08号文件收费标准下浮62.8%,与工程建设有关服务为1800.88元/项。 |
综合得分 | 86.63 |
第三成交人候选单位 | 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报价(下浮率) | 工程施工按黔招协通【2017】08号文件收费标准下浮30%,与工程建设有关服务为3000元/项。 |
综合得分 | 84.56 |
公示期 | 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2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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