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中心株洲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中心医用试剂耗材项目采购包0合同公告

株洲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中心株洲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中心医用试剂耗材项目采购包0合同公告

株洲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中心株洲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中心医用试剂耗材项目采购(包0)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2月3日
采购合同编号:株财采计[2024]******号-1
采购人(全称):株洲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中心(甲方)
供应商(全称):重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中心医用试剂耗材项目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株财采计[2024]******
3、项目内容:株洲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中心医用试剂耗材项目采购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基层录入
6、联系电话:********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78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4、付款方式: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11月08日,完成日期:2025年11月08日。总日历天数:365天。
2、地点:株洲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中心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株洲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中心
验收方式:自行组织专家验收
验收标准: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根据相关文件和订立合同要求及时组织验收。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11-08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5份,采购人执4份,供应商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11月08日
合同订立地点:株洲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中心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0731-******** 电 话:182*****015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林语路309号重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4-5层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梅溪湖支行
帐 号:731*****6610888
附件下载:
  • 暂无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用试剂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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