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中标公告

洛阳市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洛采公开-2024-143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洛阳市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1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2月02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服务内容:为了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关于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全覆盖的要求,根据《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指南》和《耕地土壤重金属输入输出因素调查监测技术规范》,在洛阳市全域范围内开展受污染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探索依据土壤重金属污染物输入、输出通量,识别调查区域土壤主要污染源头,研判土壤污染物输入的变化趋势及土壤环境质量的变化趋势,提出合理、有效和可行的断源、控源和管理措施与建议,为下一步耕地重金属污染管控决策部署提供理论和数据支撑。本项目共两个包:1包服务内容为总体设计、总体质量控制、初步调查、成因排查和成果集成;2包服务内容为补充调查点位布设及样品采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现行有关规范、规定、采购人的要求,达到国家、省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4、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底前完成,并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6、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三、中标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洛直政采招标新(2024)0029号-11包服务内容为总体设计、总体质量控制、初步调查、成因排查和成果集成河南省地质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梧桐街道科学大道81号3,566,000.00元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洛阳市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1包详见附件符合国家及现行有关规范、规定、采购人的要求,达到国家、省质量验收备案标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底前完成,并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符合国家及现行有关规范、规定、采购人的要求,达到国家、省质量验收备案标准洛直政采招标新(2024)0029号-22包服务内容为补充调查点位布设及样品采集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城北路东12号5,188,986.00元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洛阳市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2包详见附件符合国家及现行有关规范、规定、采购人的要求,达到国家、省质量验收备案标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底前完成,并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符合国家及现行有关规范、规定、采购人的要求,达到国家、省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四、评审专家名单
张明磊,袁佳敏,洪丽雁,吴长航,王小军。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洛财购(2019)3号文件所规定收费标准的75%向中标(成交)供应商计取。1包:9750.00元;2包:*****.00元。
收费金额:21,00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给定的“质疑函范本”,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连同质疑函原件(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单位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一起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他人办理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邮寄件、传件、电子邮件及电话均不予受理。逾期或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洛阳市九都东路328号
联系人:袁女士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洛阳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展览路211号泉舜186A区2608室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方式:0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方式:037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壤重金属污 排查 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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