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局部改造建设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校园局部改造建设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桂林市第十八中学校园局部改造建设工程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桂林市第十八中学校园局部改造建设工程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
招标人 | 桂林市第十八中学 | ||||||
建设单位 | 桂林市第十八中学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项目在十八中校区内拆除原第3栋4层老旧学生宿舍楼及教学附属用房、篮球场,原址新建12#、13#、14#U字形学生宿舍楼,其中12#学生宿舍为6层建筑,13#、14#学生宿舍为5层建筑;新建19#、20#为5层单身教职工宿舍、22#为5层教学附属用房,建筑总占地面积2142.2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07平方米。配套建设绿化、道路和地面硬化、给排水、供电、消防等附属工程。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2日 | 开标地点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3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6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92 元 | ||||||
工期 | 228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包孝干(注册编号:桂245*****4681;身份证号:**************1158)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1)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花江校区JX31国家重点实验室大楼项目;(2)桂林医学院临桂新校区后勤中心(学生宿舍)、(1-2#)学生宿舍楼工程;(3)桂林医学院临桂新校区大学生艺术中心; 奖项:/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众泰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94元 | ||||||
工期 | 228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朱丽明(注册编号:桂245*****0752;身份证号:**************0041)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1)彰泰城37#、38#楼及地下室建筑安装工程;(2)彰泰城3#、5#、6#、7#、8#楼及地下室; 奖项:/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桂林恒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98 元 | ||||||
工期 | 228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崔建林(注册编号:桂245*****0400;身份证号:**************0917)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1)金河阳光6#、7#商住楼及二期地下室;(2)漓江上城二期--7#楼、8#楼及地下室工程;(3)顺祥·新天地1#2#3#5#6#7#楼及地下室工程; 奖项:/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
公示媒介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当地交易中心网站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上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桂林市建设工程综合监督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3810165 |
标签: 改造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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