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项目-中标公告

智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淅财招标采购-2024-178
2、采购项目名称:淅川县司法局智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2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2月03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招标内容:淅川县司法局智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2、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5、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淅财招标采购-2024-178-1 淅川县司法局智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 南阳市腾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南阳市卧龙区车站北路翰林华府 4 号楼 301 室 835,968.00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刘建华(评委会主任)、鲁瑞霞、费师瑾、胡建伟、封晓阳(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根据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发布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规定计取
收费金额:15,00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文件中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质疑函(书面质疑文件应该有质疑内容、法律法规依据及必须附有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确切来源依据、单位名称、公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监督部门:淅川县财政局 监督部门代码:114*****006******B 地址:淅川县金河镇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7-********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淅川县司法局
地址:淅川县丹江大道
联系人:吕女士
联系方式:166*****2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江苏诺实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永兴街道永扬路9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132*****7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132*****72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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