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臭水体排查设备采购项目
黑臭水体排查设备采购项目
成都市都江堰生态环境局黑臭水体排查设备采购项目
比
选
文
件
比选人:成都市都江堰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
第一章 比选邀请
第一部分 成都市都江堰生态环境局黑臭水体排查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一、项目概况
根据工作计划,拟采购一批黑臭水体排查设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比选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比选方:成都市都江堰生态环境局;
比选申请人:系指按要求参加本次比选申请竞争的单位;
中标人:系指中标的比选申请人,合同的—方当事人。
二、投标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比选申请人应在2024年12月4日-2024年12月10日,09:00至17:00(节假日除外)递交比选申请书。
2、报名方式:将以下比选文件密封送交或邮寄至成都市都江堰生态环境局,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为原件,格式自拟,但应至少包含项目名称、被介绍人或被委托人身份信息、被介绍或被委托事项);②被介绍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报名地点:成都市都江堰生态环境局(都江堰市东虹路104号)
四、比选文件的递交
1、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17时00分,须在截止时间前递交,逾期递交的比选文件将不予接收。递交地址:成都市都江堰生态环境局(都江堰市东虹路104号)。
2、比选比选文件须密封,封面应标明项目名称、比选申请人名称等字样。
五、本次比选以公告形式在都江堰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成都市都江堰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8*****039
联系地址:都江堰市东虹路104号
传真电话:028*****039
第二部分 比选须知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成都市都江堰生态环境局黑臭水体排查设备采购 |
2 | 招标方式 | 比选 |
3 | 最高限价 (控制价) | 7万元 |
4 | 无偿或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 1、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文件涉嫌无偿或明显低于成本价报价的(明显低于成本的参考标准建议为:低于控制价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比选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比选申请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比选申请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比选申请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比选申请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比选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比选申请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比选申请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比选申请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比选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比选申请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比选申请人比较情况等就比选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比选申请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比选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5 | 评审方法及定标原则 | 最低价中标。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确定以最低报价的作为中选人。 |
6 | 比选文件编制 | 比选申请人应按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均使用A4纸张打印,并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所附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均应加盖企业公章。投标文件中的任何改动之处应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
7 | 比选文件份数 | 比选文件的份数:一份 |
8 | 密封要求 | 比选申请书应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 |
9 | 关于联合体 |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比选。 |
10 | 比选申请人质疑 | 比选申请人的质疑,涉及比选申请人投标资料造假或虚假承诺的,由比选人负责答复。 |
11 | 报价要求 | 1、比选申请人的报价是比选申请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比选申请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含本项目涉及的运输、安装、调试、税金、售后服务等相关一切费用)。 2、比选申请人的每种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
第三部分 比选项目技术、内容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技术参数配置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技术参数最低要求 | 最高限价(元) |
1 | 水质快速检测仪 | 1台 | 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COD、氨氮、总磷、总氮、溶解氧。 检测系统:比色管(皿)、传感器检测 屏幕显示:4.3英寸以上全彩屏; 设备功能:水质分析、光度测量、数据管理、系数曲线、自动校准、自动打印; 电源:内置电源,可充电,无需外接电源即可使用。 试剂和耗材:每个检测项目不少于100次。 | *****.00 |
2 | cod快检试剂包(0-100mg/L,50次) | 20包 | COD试剂比色管:50支;比色卡:1张;说明书:1张;取样管:1只;测试范围:0-5-10-13-20-50-100mg/L;比色时间:10℃--5分钟、20℃--4分钟、30℃--3分钟;保质期:12个月 | *****.00 |
3 | 氨氮快检试剂包(0.5-20mg/L,50次) | 20包 | 氨氮比色管:50支;10ML氨氮A试剂:1瓶;10ML氨氮B试剂:1瓶;比色卡:1张;说明书:1张;取样管:1只;测试范围:0.5-1-2-5-10-20mg/L;比色时间:2分钟;保质期:12个月 | *****.00 |
4 | 总磷快检试剂包(0-20mg/L,50次) | 20包 | 总磷试剂比色管:50支;10ML总磷试剂B:1瓶;比色卡:1张;说明书:1张;取样管:1只;测试范围:0-0.05-0.1-0.2-0.5-1mg/L;比色时间:5分钟;保质期:12个月 | *****.00 |
5 | 总氮快检试剂包(0-100mg/L,50次) | 20包 | 总氮试剂比色管:50支;比色卡:1张;说明书:1张;测试分度值:0-5-10-15-30-50-100mg/L;比色时间:10分钟;保质期:12个月 | *****.00 |
6 | 强光手电 | 6支 | 续航:强光约8H/工作光约16H;流明:330LM;射程:272M;色温:6000-6500K;防水:IP66;防爆。 | 6000.00 |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2、项目地点:成都市都江堰生态环境局。
3、验收标准:外观完好、产品证书完备。试剂耗材有效时间不低于11个月。
4、付款方法和条件:合同约定。付款前,投标方应提供正式的票据,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拒绝付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三、其他未尽事项
以合同约定为准。
第四部分 评审细则
一、评选委员会与评选
根据成都市都江堰生态环境局相关规定,由局机关党委全程监督,在全局范围内抽取工作人员组成比选小组对参与比选的单位(3家及以上)进行比选,比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双方签订正式合同。
二、评选方法和标准
1、初步审查
比选申请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重大偏差,将不能通过初步审查:
序号 | 审核内容 | 证明材料 | 要求的标准/条件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营业执照复印件 | 有效 |
2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有效 |
3 | 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比选并签署响应文件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有效(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可不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4 | 签字盖章 | 有效 | |
5 | 技术参数 | 产品说明书及 真实性承诺函 | 见本项目比选文件第三部分技术参数最低要求 |
6 | 重大偏差 | 无 |
2、本次评标采用最低价中标法,由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文件进行评审。比选申请人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各单项报价不得超过各单项最高限价。
第二章 比选申请书格式
(正本/副本)
成都市都江堰生态环境局黑臭水体排查设备采购目
比选申请书
比选申请人: (全称并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比选函
二、关于比选申请人资格申明的函(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五、报价单
六、产品技术参数应答表
七、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偏离表
八、比选申请人提供的其他资料
成都市都江堰生态环境局(比选人):
我单位全面研究并完全接受成都市都江堰生态环境局黑臭水体排查设备采购项目比选文件及补充文件,我们将按比选文件及补充文件中所有规定对合同的完成承担全部责任和义务。我方授权(姓名) 代表我方(比选申请人单位的名称) 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比选人提供所需服务。
二、我们完全同意,我们所递交的比选文件已充分考虑了各种外部因素对报价的影响;同意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截止时间。
三、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满足比选文件规定的服务期限(时限)。
四、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比选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比选申请人名称: (单位公章)
日期:
成都市都江堰生态环境局(比选人):
关于我方对成都市都江堰生态环境局黑臭水体排查设备采购项目的比选,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比选,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一、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响应比选申请人,根据比选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方承诺:我方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我方承诺: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根据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我公司及我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四、我方承诺: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我方知晓以下规定:比选申请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不能认定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五、我方承诺: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我方已知晓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比选申请人为不能参加本次比选的比选申请人。
七、我方愿意提供比选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比选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比选申请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三、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比选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比选申请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比选申请人名称(单位公章):
日期:
本人(姓名)系(比选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现委托本单位人员(姓名)为我方代理。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订、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比选项目名称)比选申请书、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附: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比选申请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项目名称:成都市都江堰生态环境局黑臭水体排查设备采购目
(格式自拟)
注:1、比选申请人的报价应是比选申请人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的固定不变价格(该费用为总价包干,包含安装调试、搬运到点位、验收等相关费用)。比选申请人应根据项目实际状况自主报价,合同价格将不作调整。
比选申请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序号 | 货物(设备)名称 | 比选文件要求 |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 |
注:1. 比选申请人必须把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技术参数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选资格。
比选申请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比选文件的技术条款/服务条款 | 比选申请书的技术条款/服务条款 | 说明 |
声明:1、如与比选文件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无偏离,则视为默认完全响应和接受比选文件的要求,无须在本表中逐条填写。
比选申请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标签: 黑臭水体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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