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弃物处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危险废弃物处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弃物处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 2024-12-03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弃物处置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弃物处置项目(招标编号:GN2024-07-9012)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24年12月3日14时3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弃物处置项目

2、招标编号:GN2024-07-9012

3、主要内容: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弃物处置项目。

4、中标候选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安徽浩悦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总报价(不含税价):*******.93元/年

公示期:自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6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异议受理联系人:

:吴工

地址: 176号招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联系人:

地址: 236号省招大楼10楼法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应急客服电话:(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应优先拨打异议接收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本公示发布媒介: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yzczb.com)、()。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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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附件:
关于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弃物处置项目澄清(2)
发布时间 : 2024-11-18

关于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弃物处置项目澄清(2)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弃物处置项目(招标编号:GN2024-07-9012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处置实力中“投标人的核准经营规模为5万吨/年的得5分,在此基础上,核准经营规模每增加1万吨/年(不足1万吨/年的不加分),加1分,满分得10分。注: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否则不得分。”修改为:“0.5万吨/年<投标人的核准经营规模≤1万吨/年,得1分;1万吨/年<投标人的核准经营规模≤2万吨/年,得2分;2万吨/年<投标人的核准经营规模≤3万吨/年,得3分;3万吨/年<投标人的核准经营规模≤4万吨/年,得4分;4万吨/年<投标人的核准经营规模≤5万吨/年,得5分;5万吨/年<投标人的核准经营规模≤6万吨/年,得6分;6万吨/年<投标人的核准经营规模≤7万吨/年,得7分;7万吨/年<投标人的核准经营规模≤8万吨/年,得8分;8万吨/年<投标人的核准经营规模≤9万吨/年,得9分;投标人的核准经营规模>9万吨/年,得10分。注: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否则不得分。”

2、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团队能力中“3、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团队人员中具有国家注册环保和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人员的得2分,满分2分。”修改为:“3、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团队人员中具有国家注册环保工程师人员的得1分;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团队人员中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人员的得1分,满分2分。”同时增加1条:注:项目负责人与项目配备团队人员不可为同一人,职称证书不重复计分。

注:原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变,招标文件与本说明不一致的以本说明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知悉,如未能及时查看影响投标的,后果自负。

如有不清楚之处,请与丁工联系垂询,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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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附件:
答疑公告 : 关于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弃物处置项目澄清 2024-11-14
关于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弃物处置项目澄清
发布时间 : 2024-11-14

关于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弃物处置项目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弃物处置项目(招标编号:GN2024-07-9012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处置单价的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200元/吨,此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价。

2、招标文件投标格式修改为:

六、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包号:

单位:人民币元

投标总报价(不含税)

人民币:元/年(大写)

人民币: 元/年(小写)

服务期

□响应招标文件、无偏离

□不响应招标文件、有偏离 具体如下:

投标人须在“□”勾选“”√

优惠条件

如有请填写非价格优惠措施:

税率

%

付款方式有无偏离

□响应招标文件、无偏离

□不响应招标文件、有偏离 具体如下:

投标人须在“□”勾选“”√

报价附件1:分项报价表

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包号:

废物类别

行业来源

废物代码

危险废物

危险特性

年产生量(吨)

不含税价:处置单价(元/吨)

合计

HW06
废有机溶
剂与含有
机溶剂废

非特定行业

900-402-06

工业生产中作为清洗剂、萃取剂、溶剂或反应介质使用后废弃的有机溶剂,包括苯、苯乙烯、丁醇、丙酮、正己烷、甲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T,I,R对二甲苯、1,2,4-三甲苯、乙苯、乙醇、异丙醇、乙醚、丙醚、乙酸甲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丙酸丁酯、苯酚,以及在使用前混合的含有一种或多种上述溶剂的混合/调和溶剂

T,I,R

6.1

非特定行业

900-404-06

工业生产中作为清洗剂、萃取剂、溶剂或反应 介质使用后废弃的其他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 的有机溶剂,以及在使用前混合的含有一种或 多种上述溶剂的混合/调和溶剂

T ,I ,R

191.31

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非特定行业

900-200-08

珩磨、研磨、打磨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油泥

T ,I

22

900-209-08

金属、塑料的定型和物理机械表面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石蜡和润滑油

T ,I

10

900-210-08

含油废水处理中隔油、气浮、沉淀等处理过程中 产生的浮油、浮渣和污泥(不包括废水生化处理 污泥)

T ,I

51

900-214-08

车辆、轮船及其它机械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发 动机油、制动器油、自动变速器油、齿轮油等 废润滑油

T ,I

5

900-217-08

使用工业齿轮油进行机械设备润滑过程中产生 的废润滑油

T ,I

61

900-249-08

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

T,I

18.2

HW09
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

非特定行业

900-006-09

使用切削油或切削液进行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

T

0.02

HW12
染料、涂料废物

涂料、油墨、颜 料及类似产品 制造

264-012-12

其他油墨、染料、颜料、油漆(不包括水性漆)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

T

330

非特定行业

900-250-12

使用有机溶剂、光漆进行光漆涂布、喷漆工艺 过程中产生的废物

T ,I

150

900-252-12

使用油漆(不包括水性漆)、有机溶剂进行喷漆、 上漆过程中产生的废物

T ,I

190.1

900-299-12

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 不合格、淘汰、伪劣的油墨、染料、颜料、油 漆(不包括水性漆)

T

14.55

HW13
有机树脂 类废物

非特定行业

265-101-13

树脂、合成乳胶、增塑剂、胶水/胶合剂合成过程产生的不合格产品(不包括热塑型树脂生产过程中聚合产物经脱除单体、低聚物、溶剂及其他助剂后产生的废料,以及热固型树脂固化后的固化体)

T

10

900-014-13

废弃的粘合剂和密封剂(不包括水基型和热熔 型粘合剂和密封剂)

T

51.087

900-016-13

使用酸、碱或有机溶剂清洗容器设备剥离下的 树脂状、粘稠杂物

T

5.8

HW17
表面处理废物

金属表面处理 及热处理加工

336-064-17

金属或塑料表面酸(碱)洗、除油、除锈、洗 涤、磷化、出光、化抛工艺产生的废腐蚀液、 废洗涤液、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不 包括:铝、镁材(板)表面酸(碱)洗、粗化、 硫酸阳极处理、磷酸化学抛光废水处理污泥, 铝电解电容器用铝电极箔化学腐蚀、非硼酸系 化成液化成废水处理污泥,铝材挤压加工模具 碱洗(煲模)废水处理污泥,碳钢酸洗除锈废 水处理污泥)

T/C

230

HW29
含汞废物

非特定行业

900-023-29

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含汞荧光灯 管及其他废含汞电光源,及废弃含汞电光源处 理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废荧光粉、废活性炭和废 水处理污泥

T

2.5

HW49
其他废物

环境治理

772-006-49

采用物理、化学、物理化学或生物方法处理或处置毒性或感染性危险废物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残渣(液)

T/In

91

非特定行业

900-039-49

烟气、VOCs 治理过程(不包括餐饮行业油烟治理 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脱 色(不包括有机合成食品添加剂脱色)、除杂、 净化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不包括 900-405-06、 772-005-18 、261-053-29、265-002-29、384- 003-29、387-001-29 类废物)

T

38

900-041-49

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 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

T/In

262.978

900-047-49

生产、研究、开发、教学、环境检测(监测) 活动中,化学和生物实验室(不包含感染性医 学实验室及医疗机构化验室)产生的含氰、氟、 重金属无机废液及无机废液处理产生的残渣、 残液,含矿物油、有机溶剂、甲醛有机废液, 废酸、废碱,具有危险特性的残留样品,以及 沾染上述物质的一次性实验用品(不包括按实 验室管理要求进行清洗后的废弃的烧杯、量器、 漏斗等实验室用品)、包装物(不包括按实验室 管理要求进行清洗后的试剂包装物、容器)、过 滤吸附介质等

T/C/I/R

4.52

投标总报价(不含税)

元/年

投标单位(公章或签章): 日期:

注1:货物报价包括货物、调试、考核(检测)验收、培训等内容。

2:投标报价均为不含税价。

注:原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变,招标文件与本说明不一致的以本说明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知悉,如未能及时查看影响投标的,后果自负。

如有不清楚之处,请与丁工联系垂询,联系电话:0551-********

专此告知。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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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附件:
原招标公告 :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弃物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12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弃物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11-12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弃物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招标人: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招标项目名称: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弃物处置项目

1.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5 项目出资比例:100%

1.6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编号:GN2024-07-9012

2.2 标包划分:/

2.3招标范围:本次项目实施内容为本次招标主要包括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弃物处置采购项目,包括危险废物装卸、转运、贮存、处置等服务,各项服务内容需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处置物是HW06、HW08、HW09、HW12、HW13、HW17、HW29、HW49类等危废,其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 服务期: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2.5服务地点: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生产经营场所,招标人指定现场。

2.6其他:/

3.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资质要求:

4.1.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4.1.2投标人须具有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核发的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须包含本项目中的危险废弃物。(提供证书扫描件,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须包括HW06、HW08、HW09、HW12、HW13、HW17、HW29、HW49。如经营许可证不能体现上述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除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外,还须提供附件证明,附件证明中须体现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HW06、HW08、HW09、HW12、HW13、HW17、HW29、HW49)

4.2 投标人业绩要求:/

4.3 财务要求:/

4.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4.6 其他要求:

4.6.1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时间止,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两种情形之一(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评标委员会当日查询为准):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4.6.2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不得存在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以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生态环境局、厅网站查询为准,提供网站截图)

4.7 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包。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9日17时00分。

5.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第5.1款规定时间内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youzhicai.com/)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详见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月3日14时3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加密投标文件通过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youzhicai.com/)递交;

7. 开标时间及地点

7.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 开标地点:通过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youzhicai.com/)公开开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 www.youzhicai.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yzczb.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9.1项目联系人

招 标 人: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东流路176号

联 系 人:笪工

电 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 系 人:丁楠、宣健强

电 话:0551-****************

9.2异议受理联系人

招 标 人:吴工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东流路176号招标办公室

电 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张律师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省招大楼10楼法务办公室

电 话:0551-********

注:应急客服电话:0551-********(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应优先拨打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10. 其他事项说明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youzhicai.com/,以下称“优质采平台”)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首次登录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优质采平台“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电话: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2)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优质采平台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优质采平台发布,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3)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CA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及上传(上传投标文件需使用CA进行加密);CA办理详见《关于优质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的须知》(http://www.youzhicai.com/nd/a_8f80a7ec-911f-4c4d-a123-f*******f045.html);咨询热线:400-0099-555。

(5)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优质采投标工具客户端”制作生成并上传。下载地址:http://toolcdn.youzhicai.com/tools/BidderTools.zip,使用说明书及视频教程下载地址: http://file.youzhicai.com/files/BidderHelp.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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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附件:
,安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危险废弃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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