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效失效污染治理设施排查项目-成交公告
低效失效污染治理设施排查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洛采竞磋-2024-198 |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生态环境局低效失效污染治理设施排查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0日 |
5、评审日期:2024年12月03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洛直政采磋商新(2024)0062号-1洛阳市生态环境局低效失效污染治理设施排查项目中科弘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海淀镇西大街68号1幢二层******,000.00元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洛阳市生态环境局低效失效污染治理设施排查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达到采购人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0月底前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陈予宏(组长)、魏强、郑丽霞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所规定收费标准的75%向中标(成交)供应商计取。 |
收费金额:9,894.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本次采购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成交供应商发出电子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3.监管部门及其联系方式:监管部门:洛阳市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洛阳市生态环境局 |
地址:洛阳市九都东路328号 |
联系人:刘先生 |
联系方式:0379-********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中乐信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与长夏门街创新中心13楼 |
联系人:张先生 |
联系方式:0379-********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
联系方式:03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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