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1#学生公寓监理成交结果公告

10#、11#学生公寓监理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4AT186*****7660-001

二、项目名称: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10#、11#学生公寓监理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花园大道369号

成交金额:¥528,000.00(人民币大写伍拾贰万捌仟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10#、11#学生公寓监理项目

服务范围: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合格,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2013 及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200 日历天(具体以实际工期为准)。缺陷责任期两年内,若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须提供监理服务

服务标准: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邢海根、周毅、汪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每包按照合肥市物价局《关于调整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合价服[2009]216号)文件规定下浮20%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5068.8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86.34分;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应当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预留的电子邮箱(qli@ahbidding.com),联系电话:0551-********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

地 址:合肥市双凤开发区魏武路 001 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 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创业大道与蜀鑫路交叉口西南角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庆、张飞

电  话:0551-****************


附件.pdf
(1122发布稿)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10#、11#学生公寓监理项目.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学生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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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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