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监控LED大屏建设项目中标公告

集中监控LED大屏建设项目中标公告

项目编号:24-70CCJ7891-01
中标金额:52.125万元

集中监控LED大屏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本项目于2024年11月29日上午09:30谈判,经谈判委员会评审及采购人核查后,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集中监控LED大屏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24-70CCJ7891-01

三、谈判结果:

序号

成交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成交候选人排名

1

上海三思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

第一中标候选人

2

福建源动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第二中标候选人

四、公示有效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3日。

五、质疑渠道

如对以上评标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我单位提出质疑,我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起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人书面答复。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表示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六、提出质疑方式

(一)纸质文件递交。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3.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二)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干扰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三)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人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

(1.1)招标人:某部

(1.2)招标人地址:福建省厦门市

(1.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先生/181*****085

(2)招标代理机构

(2.1)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道山西路82号省电影制片厂5号楼2层

(2.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滕晓帆/184*****511、陈泽锐/137*****944

(2.4)电子信箱:kuangyuning@sztc.com


,鼓楼区,福建,福州市,厦门市,上海,福州,厦门,深圳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LED大屏 集中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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