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鲁0285破1号关于长平祥和园房屋核查结果的公示
2023鲁0285破1号关于长平祥和园房屋核查结果的公示
关于长平祥和园房屋核查结果的公示
(2023)博润置业破管字第54号
2023年6月8日,莱西市人民法院作出(2023)鲁0285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青岛恒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青岛博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润置业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23年8月29日,莱西市人民法院作出(2023)鲁0285破1号决定书,指定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担任青岛博润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第一时间组织购房人、回迁人等相关人员到管理人处登记,调查、核实长平祥和园小区房屋情况。为最大限度维护和保障购房人、回迁人等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推进长平祥和园小区房屋交付及不动产权证书办理工作,现管理人对长平祥和园小区房屋核查情况,公示如下(前期与本次公示结果不一致的,以本次公示结果为准):
一、房屋登记及核查情况
长平祥和园小区共计580套房屋(含住宅、网点、阁楼以及储藏室、车库),截至本公示发布之日,共有380套房屋相关人员到管理人处登记并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或交付房屋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有16套房屋有相关人员线索,但相关人员未向管理人登记,管理人暂缓确认,暂不列入财产处置范围;有184套房屋无人申报(含1套明确表示不主张房屋权利)。
管理人对房屋权利人提交的材料进行一一核查,经核查,对部分房屋的申报材料予以确认(具体核查情况详见附件),对部分房屋的申报材料暂缓确认并要求房屋权利人补充相关材料,待房屋权利人补充材料后,管理人根据相关材料完成对房屋的核查。
二、公示期限及方式
(一)公示期限:自2024年12月3日起至2024年12月10日止。
(二)公示方式: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博润置业管理人”微信公众号以及长平祥和园小区信息栏发布。
三、异议方式及处理
债权人、债务人、房屋权利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示记载的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限届满前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说明理由并提交必要的证据材料。对管理人的答复仍有异议或未收到管理人答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房屋权利人的确认
公示期限届满无人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或提出异议不成立且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未提起诉讼的,对于审查结果为“确认”的房屋,管理人将依法确认相应房屋权利人的权利,待具备条件后交付房屋并协助办理不动产权证;对于不予确认以及无人申报的房屋,管理人将依据《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进行处置。
五、特别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管理人的职责包括调查博润置业公司财产状况、管理和处分博润置业公司的财产等,因博润置业公司不配合向管理人提供任何材料,管理人本着审慎的原则,只能依据房屋相关人员提交的原始材料进行核查,请未到管理人处登记并提交申报材料的房屋相关人员尽快前往管理人处进行登记并提交申报材料,否则管理人将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将无权利人申报的房屋列为博润置业公司的破产财产并依法进行处置。
特此公示。
青岛博润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日
附:《长平祥和园房屋核查结果公示表》(见附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号楼 杨律师:166*****331
2号楼 孙律师:138*****276
3号楼 所律师:182*****132
4号楼 于律师:136*****873
5号楼 王律师:186*****816
6号楼 王律师:186*****503
车库、储藏室(底屋)高律师:131*****351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