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经营公司曹妃甸港2025年第三方煤质检验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煤炭经营公司曹妃甸港2025年第三方煤质检验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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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经营公司曹妃甸港2025年第三方煤质检验服务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煤炭经营公司曹妃甸港2025年第三方煤质检验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5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5001
载明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名称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河北有限公司 力鸿检验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207.****** 200.******
质量(如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国家级、230*****9738、2029年07月30日
2、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国家级、CNAS L*****、2025年05月20日
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省级、220*****1043、2028年12月21日
2、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国家级、CNAS L*****、2025年12月23日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
业绩 1、煤炭质量第三方检验服务、国能销售集团有限公司秦皇岛办事处、2021年3月1日/2022年5月1日/2023年6月11日
2、煤炭质量第三方检验服务、中国煤炭工业秦皇岛进出口有限公司、2021年1月日/2022年1月1日/2023年1月1日
3、煤炭质量第三方检验服务、天津中煤能源华北有限公司、2021年1月1日/2022年4月1日/2023年1月1日
4、煤炭质量第三方检验服务、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月1日/2022年1月1日/2023年1月1日
5、煤炭质量第三方检验服务、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reserved-*****x1F
6、煤炭质量第三方检验服务、浙江津能能源有限公司、reserved-*****x1F
7、煤炭质量第三方检验服务、广东珠投电力燃料有限公司、2021年5月31日/2023年1月1日
8、煤炭质量第三方检验服务、上海绿地凌港电力燃料有限公司、reserved-*****x1F
9、煤炭质量第三方检验服务、厦门象屿矿业有限公司、reserved-*****x1F
10、煤炭质量第三方检验服务、鄂尔多斯市鑫和工贸有限责任公司、reserved-*****x1F
11、煤炭质量第三方检验服务、淮河能源西部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reserved-*****x1F
12、煤炭质量第三方检验服务、国能销售集团有限公司秦皇岛办事处、2024年1月1日
13、煤炭质量第三方检验服务、天津中煤能源华北有限公司、2024年1月1日
14、煤炭质量第三方检验服务、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月1日
15、煤炭质量第三方检验服务、浙江津能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1月1日
16、煤炭质量第三方检验服务、广东珠投电力燃料有限公司、2023年1月1日
17、煤炭质量第三方检验服务、上海绿地凌港电力燃料有限公司、2023年1月25日
18、煤炭质量第三方检验服务、厦门象屿矿业有限公司、2024年1月1日
19、煤炭质量第三方检验服务、鄂尔多斯市鑫和工贸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1月1日
20、煤炭质量第三方检验服务、淮河能源西部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12年20日
1、第三方煤炭检验服务项目、国能销售集团有限公司、2022.1.4
2、第三方煤炭检验服务项目、国能销售集团有限公司、2024.1.1
3、第三方煤炭检验服务项目、中国煤炭工业秦皇岛进出口有限公司、2022.4.1
4、第三方煤炭检验服务项目、广州珠江电力燃料有限公司、2022.12.29

包号 包名称 中标候选人
CEZB240*****5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于绍晶 电话:010-********
邮箱:********@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河北,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浙江,广东,秦皇岛,鄂尔多斯,上海,天津,厦门,广州,内蒙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验服务 煤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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