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山庄碧云阁1-2号楼3单元、3号楼3单元、15号楼3单元北电梯更新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东湖山庄碧云阁1-2号楼3单元、3号楼3单元、15号楼3单元北电梯更新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东湖山庄碧云阁1-2号楼3单元、3号楼3单元、15号楼3单元北电梯更新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AHZB********
二、项目名称:东湖山庄碧云阁1-2号楼3单元、3号楼3单元、15号楼3单元北电梯更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安中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6号春晖能源基地研发楼501室
中标(成交)金额:肆拾陆万叁仟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东湖山庄碧云阁1-2号楼3单元、3号楼3单元、15号楼3单元北电梯更新项目 |
服务范围 | 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
服务要求 | 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
服务时间 | 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完成交货及安装 |
服务标准 | 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马亚娟、林志付、崔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
2.金额:694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211号香枫创意园A座3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浩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出投诉,联系人: :。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合肥浩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 211号香枫创意园A座3楼
联 系 人:、梁工
联系方式:
十、附件
(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3)磋商业绩承诺函;(如有)
(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6)磋商文件中规定进行公示的其他内容。(如有)
2024年12月4日
标签: 北电梯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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