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聚光灯的合同公告

关于聚光灯的合同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 铅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二、供应商名称: 北京畅昕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 铅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网上超市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 227*****000********

五、合同编号: 2024M092*****240*****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三角警示灯 无品牌无型号 200.00 36 7200
2 手持式真空机 无品牌无型号 100.00 75 7500
3 合金摩托车/合金摩托车 无品牌无型号 100.00 29 2900
4 风扇/双头+摇头风扇(每台加10元印刷费,加单色宣传标语+落款) 无品牌无型号 100.00 70 7000
5 打火机/砂轮打火机(防爆)不建议放车上 无品牌无型号 1000.00 1.7 1700
6 公仔/熊 无品牌cxxx 100.00 52 52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 铅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联系人: 缪晓敏

联系电话: *******

传真:

地址: 河口镇鹅湖大道90号

2、供应商名称: 北京畅昕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北京市门头沟区北京市门头沟区双峪路35号院2号11层1102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聚光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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