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市2024年G329市政段滨江大道及城区道路沥青路面养护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宁国市2024年G329市政段滨江大道及城区道路沥青路面养护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 | 名称: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宁城北路10号 | |
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正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宁国市迎宾路城管综合楼1幢1002、2002号 | |
项目名称 | 安徽省宁国市2024年G329市政段(滨江大道)及城区道路沥青路面养护工程 |
项目编号 | NGS-GC-GK-*******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3日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华仁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宜黄路 | |
投标报价:*******.10元 | |
工期:73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 |
综合得分:88.84分 | |
项目负责人:程海燕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皖234*****5751 | |
项目总工:程宁峰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桥梁专业中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WD-*******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S345宁泾路K1+000-K25+000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二次) | |
项目负责人业绩:宁国市 2021 年农村公路预防性养护工程(汪古路)项目(二次) | |
其他:项目总工业绩:S345宁泾路K1+000-K25+000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二次)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宣城市宣通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凤大厦 13 楼 | |
投标报价:*******.24元 | |
工期:73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 |
综合得分:89.84分 | |
项目负责人:王芳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皖 234*****5826 | |
项目总工:唐克龙 | |
相关证书名称: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934*****006********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S206水丁路宣泾段路面养护工程 | |
项目负责人业绩:2021年宣狸路、宣南路、宣泾路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 |
其他:项目总工业绩:2021年宣狸路、宣南路、宣泾路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宣城华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泾县泾川镇谢园东路红星雅园1幢108号 | |
投标报价:*******.56元 | |
工期:73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 |
综合得分:85.64分 | |
项目负责人:张玮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皖234*****5809 | |
项目总工:戴永春 | |
相关证书名称:路桥专业中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合G********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路基路面养护乙级资质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泾县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榔黄路) | |
项目负责人业绩:泾县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榔黄路) | |
其他:项目总工业绩:泾县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榔黄路)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公示时间 | 2024年12月4日-2024年12月9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联系人:杜工(招标人)、刘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招标人)、0563-*******(招标代理机构)。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7分0秒
交易平台提交
提交人:
安徽正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提交时间:
2024-12-04 09:26:44
交易中心确认
办理状态:
已发布
办理时间:
2024-12-04 11:21:21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7分
标签: 沥青路面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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