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二期工程设计项目三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公示

朝阳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二期工程设计项目三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公示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二期)工程设计项目(三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时间:2024-12-0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码 TP122*****1003182
工程名称 朝阳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二期)工程设计项目(三标段)
标段名称 朝阳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二期)工程设计项目(三标段) 编号 TP122*****100**********
建设单位 朝阳市城市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人 丁宁 联系电话 0421-*******
工程类别 市政设施管理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建设地点 朝阳市城区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日历天) 质量 评审得分 资格能力 项目负责人 证书 证书编号
1 中城科泽工程设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000元 15 合格 89.16 市政行业乙级(设计行业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城乡规划编制甲级 肖来国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201*****032*******
2 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000元 15 合格 69.08 市政行业乙级(设计行业资质)、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城乡规划编制乙级 陈飞 注册城乡规划师 GH202*****658
3 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 ******.000元 15 合格 68.91 市政行业乙级(设计行业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城乡规划编制乙级 张凯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AY*********
公示开始时间 2024-12-04 公示截止时间 2024-12-09
填报单位 辽宁正大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张德华 联系电话 139*****643
备注说明
异议渠道及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2024-12-04 11:54: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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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础设施 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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