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单一来源预中标结果
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单一来源预中标结果
关于中心商务区建设交通局本级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城市安全风险评估项目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中心商务区建设交通局本级 2.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城市安全风险评估项目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中心商务区规划面积46.8km2,是滨海新区七大经济功能区之一,也是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核心区。中心商务区主要由于家堡金融区、响螺湾商务区、解放路(天碱)商业区、大沽宜居生活区与蓝鲸岛五大板块组成,规划建成环渤海地区的金融中心、贸易中心、商务服务中心和高品质的国际化生态宜居城区。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融入“一带一路”建设这五个高度关联、相互支撑的国家战略机遇,中心商务区发展迅猛,呈现楼宇建设批量化、人口密集化、地下管网复杂化、经济要素高度集聚化、交通运行高速化趋势,相应的安全风险日趋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将会面临诸多新问题、新挑战。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较大以上和各类有影响的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安委办《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安委办[2016]3号)、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安委办〔2016〕11号)要求,特开展本项目。 2.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60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当前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尚处于起步阶段,国内并无任何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标准、规范,评估方式方法几乎为空白,本项目具有科研开拓性。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工作除考虑区域内的安全风险外,应同时考虑周边区域对评价区域的影响,需熟悉评价区域及其周边区域的特点。因此,本项目应着重优先考虑具有雄厚的科研实力、具有丰富的安全风险评估经验、且熟悉滨海新区情况的承接单位开展工作。经过全面调研和比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直属事业单位,是总局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和国务院安委会专家咨询委员会秘书处所在地,是国内安全生产领域最具权威的研究与咨询机构。研究中心主要承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委派的各种安全研究项目,科研技术实力雄厚。研究中心服务全国,开展了大量工业园区、国企央企的安全评价、安全规划、安全标准化、应急体系建设等项目,且正在江苏宜兴、江西南昌、沈阳辽中等地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具有丰富的安全风险评估经验。此外,研究中心为滨海新区开展安全技术服务已十余年,曾先后在区内开展了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南港工业区、天津临港经济区的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安全生产“十三五”以及安全标准化等项目,熟悉滨海新区的情况。其安全风险评估的部分成果内容与本项目密切相关且需要利用其成果数据,对本次安全风险评估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综上所述,从城市安全风险评估的开拓性、技术专业性及对滨海新区的熟悉程度等角度综合考虑,为保证本次评估的科学性、全面性,故选择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研究中心实施本项目。 四、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唯一供应商名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研究中心 2.唯一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项目、规则单位和职称:
六、公示的期限: 1.公示开始时间:2016年11月22日 2.公示结束时间 :2016年11月28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水线路2号增1号于家堡金融区服务中心518室 2)联系人:孙强 3)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 2)联系人: 3)联系电话: 3、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市 2)联系人:中心商务区财政局 3)联系电话:186*****563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可以抄送财政部门。 相关文件下载: 2016年11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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